2024年,博州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广泛宣传普及法律法规,取得良好社会效果。现将落实普法责任制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㈠建立健全普法责任制机制
一是加强普法工作组织领导。将法治建设作为党组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实,将其纳入党组议事日程,组织成立行政执法工作专项小组、行政审批专项小组、资金项目管理工作专项小组、法治建设工作专项小组,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重要问题,推进年度法治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制定《博州生态环境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分工方案》《博州生态环境局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博州生态环境局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正常有序地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㈡规范系统内部学法用法工作
一是落实学法制度。制定学法计划,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学习内容,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政治理论学习、集中学习等方式,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党内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生态环境保护类法律法规内容,全面加强理论武装,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截至目前,开展政治理论学习38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1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4次,组织交流研讨18次,理论学习23次。二是加强法律法规培训。按照学法计划,将学法普法任务与政治理论、业务学习有机结合,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习,执法人员积极参与,重点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并结合典型案例开展讨论,提高了全体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办事能力。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党旗映天山”主题党日制度,共召开党员大会6次,支部委员会11次,党小组会9次,领导干部讲党课5次,主题党日活动10次。截至目前,参加“逢九必讲”法治讲堂8场次,组织开展法律顾问专题讲座1次,召开专题述法工作会议1次,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2次。三是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通过聘请法律顾问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加大对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及法律文书等审查力度,规避执法风险,提升行政复议诉讼应诉能力和水平,确保不发生行政复议案件。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过程中加强与法律顾问沟通,提升执法规范性。截至目前,出具重大行政执法案件法律审查意见2份,合同、协议等审查意见11份。针对行政执法案件咨询法律顾问30余人次。
㈢多措并举开展法治教育宣传
一是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围绕生态环境保护核心职责,坚持正确导向,组建“普法志愿服务队”,结合“4·22世界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宪法宣传月”“12·4宪法宣传周”等宣传节点,通过集中学习、发放宣传资料、法治演讲比赛等方式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截至目前,参播“997说法时间”广播电台1场次,开展法治演讲比赛1次,参与网络答题活动8次,通过博州生态环境局公众号、微博账号、LED屏幕滚动播放等平台宣传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律法规以及科普常识200余项。二是着力培养建设高素质法治队伍。以“大练兵”活动为抓手,执法能力明显提升。截至目前,组织召开2024年自治州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动员会1次,表彰表现突出先进个人3人;与州总工会联合开展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技能竞赛1次;召开执法大练兵工作推进会5次;在自治区执法大练兵比武中1名干部受到个人表现突出表彰。三是坚持指导帮扶,执法面对面普法。执法人员在开展日常监管执法工作的同时,向监管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宣讲环境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知识,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检查、执法办案全过程。截至目前,开展帮扶检查45家次,其中非现场抽查30家次,现场抽查15家次,让“有需必应,无事不扰”成为优化营商环境常态,为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执法人员在学法用法上方法单一,缺乏有效手段。往往满足于规定动作、本职工作,在推进工作中存在“形式化”的倾向。二是执法能力还有待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对行政执法的专业性和综合性的要求不断提高,虽经多轮业务培训,面对疑难案件、复杂现场,仍显现出经验不足的状况。三是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创新不足,富有特色的活动不多,普法方式创新、亮点较少,与新媒体时代群众对宣传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不匹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力度。采取多种学习方式,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强化学以致用,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建立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更加精通、作风更加过硬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队伍。二是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严格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及“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执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常态化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定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强化执法能力建设。三是加强创新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力度。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将生态环境法治宣传与生态环境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微视频等新媒体平台开展普法活动,激励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努力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
审核人:刘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