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乐市水利局:
你局《关于上报审查〈博乐市乌图布拉格河黑河八十六团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代可研)〉的请示》(博市水利发字〔2022〕138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任务
本工程位于新疆博州博乐市乌图布拉格镇,主要任务是保护呼和浩特呼尔村、乌图布拉格村和巴格布热村共计0.32万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沿线三个村落1.29万亩耕地和养殖牲畜的安全防治洪水淘刷岸坎。通过对河道进行整治,使河道顺畅,防止洪水淘刷塌岸,防御洪水漫溢泛滥,提高防洪标准,确保河岸防洪安全,预防河道两岸居民区、耕地及草场被洪水冲毁,使河道能安全、顺利地泄洪,为两岸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工程水文及气象
㈠同意采用博乐市气象站的气象资料统计分析成果作为本工程的设计依据。工程区多年平均气温6.2℃,多年平均降水量为229.9mm,多年平均最大风速13.3m/s,历年最大冻土深度1.45m。
㈡基本同意设计洪水计算结论。
三、工程地质
㈠工程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动峰值加速度为0.15g,对应的地震基本烈度为Ⅶ度,地震动加速度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45s。
㈡基本同意工程区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和地层岩性的主要结论,第四系全新统冲洪积低液限黏土及级配不良砾。
㈢根据水质分析成果:综合评定地表水、地下水对混凝土为弱腐蚀性;对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为弱腐蚀性;对钢结构为中等腐蚀性。基础土为低液限黏土。综合评定地基土对混凝土为弱腐蚀性。对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具弱腐蚀性。
㈣基本同意天然建筑材料评价结论。
四、工程规模
依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防护区人口<20万人,防护区耕地面积<30万亩,防护区等级Ⅳ级,防洪标准为20~10年。根据工程保护对象,确定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为5.2m3/s。
依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的工程分等指标,对照本段防洪工程所保护的农田、村庄、城镇、交通设施等对象,本防洪工程等别为Ⅴ等,工程规模为小(2)型。主、次要建筑物及临时工程级别均为5级。
五、工程布置及建筑物
㈠基本同意工程堤线布置方案。博乐市乌图布拉格河黑河八十六团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新建防洪堤总长3.07km。
㈡基本同意堤防护坡和护脚结构形式。防洪堤结构形式为坡面雷诺护垫+水平格宾石笼防冲刷方案,堤高2.0m,防洪堤堤顶宽度为4.0m,迎水面及背水面边坡均为1:1.75,坡面雷诺护垫厚度30cm,雷诺护垫下铺设滤水土工布(350g/m2);基础埋置深度为0.8m,坡脚设高×宽=0.8m×0.5m格宾石笼阻滑墙;沿现状河底高程,垂直于水流方向铺设格宾石笼,格宾石笼宽2.0m,厚0.4m。
六、工程管理
基本同意博乐市水利管理站作为工程项目法人,由博乐市水利管理站负责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
七、施工组织设计
㈠基本同意施工总体布置方案。
㈡本工程总工期为3.5个月,其中工程准备期为0.5个月(与主体工程重叠),主体工程施工期3.5个月,工程完建期为1个月(与主体工程重叠),避开洪水期和封冻期。
八、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
基本同意工程占地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需进一步调查核实实物工程量和占地补偿。
九、环境影响评价
基本同意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措施设计、环境管理及环境监测内容。
十、水土保持方案
基本同意对工程的水土流失防治分析,以及工程水土保持措施布置和设计、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水土保持监测与管理设计内容。
十一、工程投资
本工程总投资710.59万元,资金筹措方案为申请国家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相结合。(详见总概算表)。
十二、经济评价
基本同意经济评价的依据和方法。
请博乐市水利局尽快督促项目法人按照水利基本建设程序尽快组织实施。严格按批准的工程规模、标准完成全部建设内容,确保工程质量和按期完工。
审核:李鸣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