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师八十六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
你中心《关于申请审查第五师86团南区城镇供暖供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涉河工程建设方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就该工程涉河建设方案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本工程的涉河建设方案。本工程位于第五师86团南区,其中涉河工程为供水管线,位于托沙公路下游横跨博尔塔拉河,跨河部分管道长度1590米,跨河宽度150米,采用大开挖方式埋管,管道中心设计埋深3米以上,采用钢丝骨架PE管DN300,外套DN600焊接钢管。
二、依据本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结论及专家评审意见,建设单位应在管道跨河段河床增加抛石或格宾石笼等防护措施,消除或减轻洪水对跨河段地埋管道带来的不利影响。
三、工程建设期间,建设单位应妥善维护好堤防、护坡等防洪工程设施,如有损毁应及时按原标准予以恢复。同时,严禁向河道内倾倒或者任意堆放弃土弃渣,并及时清除处理施工期间河道管理和保护范围内的临时施工设施、施工垃圾。
四、工程运行维护期间,建设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穿越段河道的防洪通道畅通。工程建成后,应及时设置河道管理范围内的管线穿越位置警示标记标识,标明管线位置和埋深等事项。同时,应加强对管线运行期的观测,科学分析观测数据,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处理运行期出现的异常情况,确保河道安全和管道工程安全。
审核人:李鸣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