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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审批博州温泉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请示》和《博州温泉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组成
博州温泉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属于建设类项目,电压等级110kV,属于新建输变电Ⅲ级工程,建设内容包括:(1)博州温泉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2)新建圣泉~温泉变110kV架空线路工程,路径长度25千米;(3)110kV圣泉变扩建1回110kV出线间隔;(4)随新建线路建设光纤通信工程。
温泉变电站新建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配电装置室、警卫室配电装置区、主变压器、电容器及事故油池等,共占地面积1.07公顷。新建圣泉变~温泉变110千伏输电线路全长25千米,共新建铁塔77基、牵张场地6处、跨越场地5处,新修4米宽的机车便道5千米,1米宽人抬道路4千米,工程占地7.49公顷,共计挖方0.34万立方米,填方0.34万立方米,挖填方平衡。扩建圣泉110kV变电站在原有预留场地进行,无新增用地。
工程项目建设区占地总面积为8.56公顷,其中永久占地面积为1.22公顷,临时占地面积为7.34公顷。工程挖方共计0.90万立方米,填方共计1.06万立方米。总投资为4696.77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019.71万元。计划2021年7月开工建设,2022年6月底建成投产,总工期12个月。
二、项目建设总体要求
㈠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现状分析。项目区水土流失以风力侵蚀为主,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士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的通知及自治区水利厅印发的《关于印发自治区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的通知》,工程所在区域精河县属于天山北坡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自治区Ⅱ2天山北坡诸小河流域重点治理区。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18)4.0.1条规定,项目位于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机构确定的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应执行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
㈡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项目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扰动地表范围、减少工程占地、加强工程管理及人员培训、优化施工工艺,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措施相结合的防治体系,有效控制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㈢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和预测结果。预测项目建设期新增水土流失量1234吨,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8.56公顷。基本同意该工程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8.56公顷。
㈣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控制在用地范围内,禁止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渣)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堆放并进行防护,禁止随意弃倒;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迹地进行清理平整和地表恢复;要切实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和临时防护,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㈥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和方法。该工程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130.27万元。其中,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2.568万元,水土保持监理费10万元。
三、建设单位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㈠按照审查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资金、监理、管理等保证措施,做好下阶段的水土保持工程的后续设计、招投标和施工组织工作,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与管理,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㈡工程开工后及时向博州水利局及项目所在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并接受监督检查。
㈢委托具有水土保持监理资质的机构承担水土保持监理任务,加强水土保持工程的建设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
㈣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规定,工程投入运行之前,项目法人须完成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并向博州水利局备案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2021年6月17日
审核人:王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