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你局《关于申请审批X210线安格里格镇—三台公路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函》收悉。经州水利局组织专家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本项目位于自治区西北部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境内,是连接博温赛快速通道和赛里木湖路、G30线的重要通道。通过本项目温泉前往赛里木湖、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的过境车辆可不通过博乐直接前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赛里木湖、G30高速前往温泉县方向的车辆,可通过本项目快速到达。方便当地群众出行和经济发展将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是改善区域交通条件,促进沿线人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需要,是发展现代化旅游业和促进地方旅游特色经济发展的需要,是发展新型工业,招商引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
二、项目建设内容和组成
本项目主线起点位于现状X210线与博温赛快速通道十字型交叉口处,利用原有X210线平行布设终点位于博乐市赛里木湖国家湿地公园北门口。X210线安格里格镇—三台公路项目为改建项目,公路等级为二级,整体呈南北走向。路线由2条线路组成,全长33.955千米(其中主线32.984千米,支线0.971千米),路线全线共设涵洞35道,平面交叉6处,顺坡2处,本项目由路基工程、涵洞工程、平面交叉、排水导流工程组成。
本工程总投资为6037万元,其中土建投资5360万元,全部为企业自筹解决。本工程于2022年4月开工建设,2022年7月完工,总工期4个月。
三、项目建设总体要求
㈠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现状分析。根据《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办水保〔2013〕188号),项目区属于天山北坡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该工程为建设生产类项目,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规定,本水土保持方案总体防治标准为北方风沙区一级防治标准。
㈡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项目施工过程中严格按要求控制了扰动地表范围、减少了工程占地、优化了施工工艺,采取工程措施、临时措施相结合的防治体系,有效控制了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㈢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和预测结果。本项目共计扰动地表面积47.22公顷,永久占地面积46.24公顷,临时占地0.98公顷,工程施工期可能造成土壤流失总量约为2858吨,其中新增的水土流失量约为1442吨。基本同意该工程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47.22公顷。
㈣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根据补充资料核实,该工程各类施工活动都严格控制在用地范围内,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迹地进行清理平整和地表恢复。
㈤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和方法。该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105.84万元,其中主体已列32.03万元,本方案新增73.81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26.28万元,临时措施投资7.82万元,独立费用23.76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47.22万元,基本预备费0.77万元。
四、建设单位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㈠委托监测单位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重点对永久占地、扰动土地情况、水土流失状况、防治成效及水土流失危害等方面,及时开展水土保持检测工作。
㈡按照规定严格遵循水土保持标准、规范、规程确定的验收标准和条件,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召开验收会议并形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㈢在实施其他建设项目过程中,严格按要求办理水土保持手续。
2022年8月5日
审核人:李鸣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