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铁路建设指挥部:
你部《关于申请审查兰新铁路精河至阿拉山口段增建二线站前S2标段精河中桥涉河建设方案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现就该工程涉河建设方案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本工程的涉河建设方案。本工程位于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境内东北部,线路全长74.695公里,涉河项目为二线梁桥在DyK2359+006处跨越精河。精河中桥起讫里程为DyK2358+950.33~DyK2359+061.01,桥长110.68m,采用4—24m预应力混凝土梁桥,单跨24m,共4孔,与既有桥对孔设置,为排洪而设,水流方向与铁路中桥夹角90°。墩台采用直径Φ100cm钻孔灌注桩基础,各钻孔灌注桩埋深在38—47m,洪水标准频率为1/100,设计流量为Q₁%=413.6m³/s。
二、根据精河中桥平面布置、断面结构及主要设计尺寸等洪水频率均按100年一遇,建成后可兼做防洪抢险之用,相应提高了防洪抢险通道的防洪标准。依据本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结论及专家评审意见,桥墩阻水对河道(冲沟)行洪造成轻微影响,对下游河道区间行洪无影响,故该方案的实施不会给两岸防汛抢险造成不利影响。建设单位在安排工期时应选在非汛期进行施工,拦挡河床内部分上游来水的围堰在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施工期间摊放在河道两岸边滩内的施工物料等及时清理合理存放,以避免影响洪水顺利下泄、防汛抢险及防汛设施的安全运行。
三、工程建设期间建设单位应妥善维护好堤防、护坡等防洪工程设施,如有损毁应及时按原标准予以恢复。同时,严禁向河道内倾倒或任意堆放弃土弃渣,并及时清除处理施工期间河道管理和保护范围内的临时施工设施、施工垃圾。
四、工程运行维护期间,要加强建设项目所在河段安全监测,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服从防汛指挥部门统一指挥和防汛调度,如发现影响防洪安全等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防洪安全。
五、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通知我局参加工程涉河项目竣工验收并备案,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六、如对经批准的桥梁工程涉河建设方案作较大调整,应重新履行审查手续。
此复。
2023年3月22日
审核人:李鸣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