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水利函〔2024〕59号
温泉县交通运输局: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查温泉县哈日布呼大桥建设项目涉河工程建设方案的请示》收悉。经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审查,现就该项目涉河建设方案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本工程的涉河工程建设方案。本项目位于博尔塔拉河与温泉县哈日布呼镇至塔秀乡X215乡道交叉处,改扩建哈日布呼大桥跨越处位于博尔塔拉河中游,桩号为K1+200.3,桥梁中心坐标为E81°36′56.43″,N44°59′56.95″。线路全长380米,其中改扩建哈日布呼大桥总长为126米,桥梁跨越处博尔塔拉河两岸临水线间距为107米,桥梁跨越长度大于两岸临水线间距,属控制利用区,满足博尔塔拉河在该处的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桥梁占用岸线长度为19米,宽度为14.5米,占用面积为272.5平方米。桥梁等级为大桥,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为348立方米/秒。
二、根据本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新建哈日布呼大桥雍高后设计洪水位为790.72米,桥底部高程为792.08米,净空高1.36米,满足规范要求。且上下游堤防或岸顶高于设计洪水位,不影响河道行洪。桥墩在设计洪水50年一遇的标准下,最大冲刷深度为7.13米,桥梁基础设计采用桩基础,埋深25米,满足冲刷要求。冲刷坑基本分布于桥梁附近,不会改变整个河道的天然纵坡,不会对河势稳定产生影响。
三、桥墩施工应尽量减少对河床的扰动,采用桩基础,避免大开挖。严格按照已批复的涉河工程建设方案开展施工作业,禁止在河道来水和主汛期进行施工。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管理,避免或减少施工期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严禁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倾倒或者任意堆放弃土弃渣、工程废料、生活垃圾。施工完毕后应及时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的临时设施和工程弃渣等有阻行洪的障碍物,尽早恢复河道原貌。
四、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通知我局参加工程涉河项目竣工验收并备案,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工程建成运行后,应注意巡查管护,在洪水期应加强对项目所在河段及岸线的巡查,及时发现河势改变趋势,早做防御,如发现影响防洪安全等重要情况,及时报告水行政主管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防洪安全。
六、如对经批准的工程涉河建设方案作较大调整,应重新履行审查手续。
2024年5月17日
审核人:李鸣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