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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州博尔塔拉河流域管理处于2025年12月10日向自治州水利局提交了《延续取水申请书》等材料,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对该取水项目延续取水许可进行公示。若对取水许可有异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州水利局提出意见。
联系人:孙小婷
联系方式:0909-2319908
附件:1.延续取水许可证公示表
2.延续取水许可申请书等资料
2025年12月17日
附件1
延续取水许可证公示表
序号
取水权人
拟延续许可水量(万立方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水源类型
取水位置
取水用途
拟许可有效期限
发证机关
状态
备注
1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尔塔拉河流域管理处
58720
12652700457840472D
地表水
博尔塔拉河流域内(温泉县呼和托哈种畜场布很艾肯村E81°19′41″,N44°55′49″等)
原水供水
2026.1.1—2030.12.31
博州水利局
延续
审核人:布鲁更
上一条:取水许可延续公示 下一条:关于对国能博州新能源有限公司一期300MW 光伏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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