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农村水电站安全运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
博乐市、精河县、温泉县水利局:
全州现运行的农村水电站大都修建于上世纪七十、八十年代,由于运行时间长,维修养护费用不足,多数工程老化失修严重,带病运行问题十分突出。同时,受灌溉的影响,电站发电时段主要集中在冬季,其引水渠、前池持续过流、蓄水,维修养护工作得不到保障,加之冻胀破坏,防渗能力减弱,发生跨渠、溃池的风险增大。在安全生产方面也存在较多漏洞,亟待加强防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专项检查。各县市水利局要立即组织技术人员,对辖区内水电站的引水渠、前池工程现状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渠道及前池外坡是否有渗水(流)、冻结体,衬砌材料是否断裂、错位,启闭设备是否运行正常,退水通道是否畅通,是否对渠道、前池进行巡查并有检查记录。检查结果要建立问题台账,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水电站,要停止运行,在整改未完成前不得投入运行。
二、完善应急预案。各县市水利局要督促指导电站运行管理单位,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及时修订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出现险情后,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救灾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三、确保安全生产。各水电站运行管理单位要认真落实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双主体责任”、“两票三制”等制度,做好特种设备管理维护、运行及检测检验,易燃易爆物品的保管和使用。各县市水利局要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回头看”,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水利局
2019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