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水利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落实自治州“服务总目标普法行”主题实践活动和行政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着力做好水利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我局制定了《自治州水利局“服务总目标普法行”主题实践活动和行政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计划》,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自治州水利局“服务总目标普法行”主题实践活动
和行政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计划
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落实水利部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着力做好水利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推进依法治水管水兴水,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普法主要内容和责任科室
㈠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的政治理论,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规范决策行为的法律、法规。如:《宪法》《立法法》《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赔偿法》,自治区反恐维稳“一办法、三条例”等。责任科室:局办公室。
㈡依法行政、公民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如:《行政许可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安全生产法》《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等。责任科室:局办公室
㈢ 履行本部门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如:
⒈《水法》《水污染防治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责任科室:水政水资源科。
⒉《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责任科室:防洪办、河(湖)长办
⒊《水土保持法》。责任科室:水土保持监测分站。
⒋《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以及违反水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规费征收。责任科室:水政监察支队。
二、工作要求
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宣传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大力宣传维护社会稳定、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开展依法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正确引导法治舆情,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社会氛围。并把水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融入本部门行业监管和服务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
㈠完善水利普法机制。健全面向社会的水利普法制度,注重在水工程建设、水行政执法、行业监管和许可服务过程中,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宣讲有关水利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回应社会关切,解答政策法规问题,把执法管理现场变成行业普法的第一现场和生动课堂。
㈡ 落实水利学法制度。把宪法等公共法律知识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年度计划,干部职工集体学法每季度不少于1次,完成自治区公职人员法宣在线年度学法考法任务。加强对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情况的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
㈢ 利用“12·4”宪法日、“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重要水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等特殊时段适时开展“水法进社区”“水法进校园”“水法下乡”等集中性的水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全社会珍惜水、节约水、保护水的氛围。
㈣ 坚持执法与普法相结合。在开展水行政执法的同时,强化典型水事违法、党纪政经案件在水利普法宣传中的警示教育作用,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向基层群众宣讲水事违法行为对河道安全、设施运行和水生态环境的危害,提升学法、尊法、守法意识。
㈤ 加强法律知识更新培训。强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依法行使等基本法治观念,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加强水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实行持证上岗,适时更新,不断适应“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
三、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各科室、局直各单位要及时部署和落实工作任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细化工作方案、创新工作举措、提出工作要求,落实普法工作责任。
二是党务、政务工作的协调指导。确保水利各级党组织落实党法党规宣传普及,行政管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顺利推进。抓好单位法宣在线的学习、单位学法情况作为综合治理年终考核的参考指标。
三是强化宣传,求实效。各科室、局直各单位在日常执法检查和行业监管中,要切实履行执法、普法职责,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通过工作实践,不断积累执法普法工作经验,推动部门普法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