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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州阿拉山口供水工程管理处:
你处《关于成立哈拉吐鲁克水电站有限责任公司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成立哈拉吐鲁克水电站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性质为国有独资公司,按照《公司法》规定及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组织架构,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管理模式。
特此批复。
2019年9月11日
上一条:2018年度博州水利局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下一条:对自治州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0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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