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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精河一级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的通知

2020年01月06日 11:26  州水利局

精河县水利局、精河县财政局:

2019年12月3日,博州水利局会同博州财政局、博州水利工程质量管理中心、博州农村水电管理中心、精河县水利局、精河县财政局、国网博尔塔拉供电公司、运行管理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组成完工验收委员会,依据水利部《关于印发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验收指导意见的通知》(水电字〔2012〕329号)和《小型水电站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168—2012)的要求,在精河县对精河一级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进行了完工验收。

现将《精河一级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验收意见,组织好水电站业主,尽快解决存在的有关问题,并加强日常维护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切实发挥效益。

根据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水利局《关于对博乐市五一水电站、精河一级水电站及大河沿子一级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项目进行机组启动及完工验收的批复》(博州水利字〔2019〕80号文),按照《关于对精河一级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博州水利字〔2016〕59号)、财政部水利部《关于继续实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的通知》(财建〔2016〕27号);《小型水电站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168—2012)的要求,2019年12月3日,博州水利局会同博州财政局在精河县共同主持了精河一级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完工验收会议。完工验收委员会由博州水利局、博州财政局、博州水利工程质量管理中心、博州农村水电管理中心、精河县水利局、精河县财政局、国网博尔塔拉供电公司、运行管理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组成。

完工验收工作组查看了工程现场,听取了建设管理、设计、监理、施工、运行管理等报告,查阅了工程建设有关资料,对建设各方提交的报告及有关资料进行了审查和讨论,经充分讨论后,形成了本次完工验收鉴定书。

一、工程概况

㈠ 工程名称及位置。

本工程名称为精河一级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该水电站位于精河县城以南,距离精河县城约22公里。

㈡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2016年9月5日,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水利局《关于对精河一级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博州水利字〔2016〕59号),批复了工程初步设计。批复工程总装机容量由现状2400(3×800)kW增容至3150(3×1050)kW,改造后年设计发电量为1249万kW·h。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更换水轮机转轮、发电机定子线圈、调速器、自动化控制设备、高低压开关柜、升压变压器、进水闸阀、闸门及启闭设备、压力管道防腐、厂房维修、尾水渠改造等。

㈢工程建设过程。

精河一级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于2017年4月3日开工,于2019年5月5日完成主体工程。其主要工程实施情况如下:

⒈土建工程于2017年4月8日开工,于2017年6月20日完工。

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于2018年3月20日开始施工,于2018年4月30日完工。

⒊金属结构及闸阀安装工程于2019年3月20日开始施工,于2019年5月5日完工。

二、验收范围

工程完工验收范围为:本工程的所有建设内容。

三、执行情况

㈠管理情况:按照合同约定,已经按质按量完成合同工程内容,未发生任何质量与安全事故,建设单位已经按规定及时支付工程款,甲乙双方无合同纠纷,合同执行和管理情况良好。

㈡工程完成情况:土建、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经按设计内容和施工合同约定施工基本完毕,并已通过单位工程验收。

㈢完成的主要工程量。

已完成更换水轮机转轮3台、发电机定子线圈3台、调速器3台、励磁系统3套、主变压器2台、高低压开关柜12面、微机控制保护综合自动化系统1套、厂用直流系统1套、阀门电动装置3台;更换控制电缆100米、动力电缆200米、通讯电缆100米、高压电力电缆400米、励磁电缆200米;完成尾水渠1100米渠道面板混凝土浇筑、通交桥浇筑、土方开挖19000m3、混凝土浇筑1468m3、厂房维修759㎡等。

㈣工程概算执行情况。

⒈投资批复及到位情况。

博州水利局《关于对精河一级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博州水利字〔2016〕59号),批复项目总投资923.47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设备及安装、金属结构及安装765.47万元,独立费用、环境及水土保持等其他费用158万元),申请中央财政补助409.5万元,自筹资金513万元;目前,已到位资金923.4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09.5万元,自筹资金513.97万元。

⒉投资完成情况。

经工程造价审核建筑工程、设备及安装、金属结构及安装投资完成708.2万元(不含独立费用、环境及水土保持等其他费用)。其中中央财政资金完成拨付409.5万元, 自筹资金支付298.7万元。

四、历次验收遗留问题处理情况。

五、合同工程质量评定

本工程项目划分为1个单位工程,5个分部工程。经施工单位自评、监理复核、项目法人确认并报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水利工程质量管理中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为合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加快闸门及启闭机的安装和溢流堰的加高。

七、意见和建议

㈠参建各方尽快完善工程验收资料。

㈡项目法人单位加快完工结算、财务审计。

八、结论

验收委员会查看了工程现场,听取了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介绍,查阅了工程档案资料,认为本工程具备完工验收条件,精河一级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已基本完成,工程质量评定合格,工程投入试运行以来,运行情况良好。验收委员会同意精河一级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通过完工验收。

上一条:关于印发精河县大河沿子河一级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机组启动验收鉴定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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