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会议精神,根据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落实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2023年自治区进一步强化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措施>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进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各项措施落实落细,力争今年有明显改观,自治州农业农村局制定了《2023年自治州进一步强化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措施》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9日
2023年自治州进一步强化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措施
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从生产、技术、监管、追溯、宣传等方面共同发力,一个一个环节认真抓实抓细。我局在原有落实方案的基础上,根据自治区要求和本州实际,全面梳理我州豇豆治理现状,按照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考核细则的通知》的文件要求,针对性的制定了有关措施,请各县市抓紧落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是2023年农业农村厅重点任务之一,按照农业农村厅要求加强标准化生产,完善监管制度,推进绿色防控的工作部署。实现2023年全州豇豆监测合格率达到93%,2024年达到94%,2025年达到95%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标准化生产
㈠净化产地环境。加强豇豆种植环境检查,不得在禁止生产区种植豇豆,科学合理使用农药、肥料、地膜等农业投入品,防止对产地造成污染,妥善处置有关包装物和废弃物,防止产地环境被污染,确保产地环境安全。从源头上遏制受污染农产品流入市场、流向餐桌。
㈡严格农药销售管理。一是排查辖区内网络经营农药情况,对不规范的网络农药经营主体进行整改处置,督促农药电商规范经营行为。加大农药门店巡查检查,严格落实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制度,对农药购买人、使用对象和范围要进行详细的记录。检查农药经营者在销售台账中是否登记农药施用作物信息,并跟踪核查蔬菜禁用农药实际用途,严查违规使用行为。二是指导种植户科学规范用药,严格执行安全使用间隔期,不得超范围用药,不满足安全间隔天数的豇豆禁止采摘上市销售。明确禁止在豇豆上使用的重点农药有克百威、三唑磷、氧乐果、灭多威、甲基异柳磷、乙酰甲胺磷、水胺硫磷、氟虫腈、毒死蜱,需规范使用的重点农药有灭蝇胺、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噻虫嗪、啶虫脒、阿维菌素、氯虫苯甲酰胺、氯氟氰菊酯、倍硫磷。
㈢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分别制定豇豆绿色生产技术规程和绿色防控技术方案。推广绿色防控技术。以解决农残超标问题为导向,突出豇豆生产重点地区、重点时段,抓住关键病虫、关键环节,坚持源头治理、绿色防控,稳步推行生物防治替代化学防治、统防统治替代分散防治的措施,实现减药控残的目标。因地制宜制定豇豆病虫害全程绿色防控技术方案,协调应用生态调控、健康栽培、生物防治、理化诱控和科学用药等植物保护措施,有效遏制豇豆种植中违禁农药使用及农药残留超标问题实现豇豆主要病虫害有效控制,降低农药残留。农药使用豇豆减药控残绿色防控。全年开展2次豇豆病虫害防治现场指导服务,推广绿色生产防控技术应用,通过现场观摩会、农民田间学校和新闻媒介专题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绿色防控技术,扩大绿色防控影响。
㈣建立生产记录。要求规模化生产主体必须建立生产记录台账,登记农业投入品名称、用量和使用时间等信息,生产记录应当至少保存两年。大力发展绿色农业,推广农业投入品减量、生产清洁化、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农业标准化生产模式,确保豇豆质量安全。
三、加强日常监管
㈠建立包联责任制。自治州农业农村局抽调相关单位组建包地包片督导组,从豇豆播种开始到采摘上市,全程负责督促对口县市豇豆攻坚治理工作,全年至少开展2次督导,及时掌握种植、销售、监管等情况,推动各项措施落实,及时发现问题、协调解决问题,对工作不力的县市给予通报和约谈,对好经验好做法和需要整改的问题进行梳理形成“豇豆治理情况报告”。各县市要同步抽调3-4名业务骨干组建包县包片督导组,实现州级包重点县市,县市包重点乡镇,乡镇包重点村,村包重点农户,压实各级监管责任。各县市需将包县包片成员名单上报自治州农业农村局。
㈡强化日常监管。一是村级协管员和乡镇监管员在豇豆上市集中期每周巡查一次,做好巡查记录统计表。落实抽样送检、宣传指导、信息报送等工作。将以商品生产为目的的豇豆种植户全部建档立卡,及时更新相关信息,摸清数量和规模,确保底数清楚整治精准。州农业农村局按0.5%比例抽查建档立卡真实性形成电话核查记录表按月上报。二是必须要求规模化生产主体和种植面积大于10亩的种植户签订质量安全承诺责任书。以县为单位于6月20日前统计上报州农业农村局。承诺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落实各地的绿色防控要求,不使用违禁农药和不得超剂量超频次施药,采摘要符合安全间隔期,检测合格才采摘,违规使用农药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种植户自行承担。三是督促豇豆生产的企业和合作社批批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确保豇豆产品带证上市,落实自控自检要求,保证豇豆质量安全。在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档口以及商超等市场环节,联合有关部门查验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情况,适时抽样检测,有效形成市场倒逼。
㈢开展豇豆专项检测。一是乡镇监管服务机构对上市豇豆开展禁用农药和常规农药速测服务,明确标注检测参数。胶体金法快速检测量至少占总检测量的20%。必须对上市的豇豆批批检测,实现建档立卡种植户全覆盖。速测参数要扩大到经常超标的农药。二是结合本州实际单列豇豆专项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计划,抽检量要20批次以上,各县市达到10批次以上,其中监督抽查样品量较2022年增加50%以上。需检测禁用农药和限用农药共17种参数。及时向社会公布不合格豇豆信息。
四、强化执法办案和普法宣传
㈠强化执法办案。监督抽查发现的禁限用农药超标的豇豆样品和违规生产、经营、使用禁限用农药案件,依法查处率必须达到100%,持续加大对生产经营使用违禁假劣农药的打击力度,净化农资市场。对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有案必立、有案必移、有案必查、查办必果,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强化检打联动,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加大重大执法典型案件宣传,增强执法行动的震慑力。
㈡加大普法宣传。要深入乡镇和村队,开展豇豆质量安全专题宣传教育和生产技术规程培训,广泛宣传禁用农药的种类、危害性及使用后承担的法律责任,要将禁用农药名录、豇豆经常检出问题农药清单、农药使用注意事项印制成明白纸、宣传单,分发给每一个种植户,要求种植主体主动学习和掌握。宣传单在监管服务机构、村宣传栏、农药店等醒目位置张贴率必须达到100%,定期检查宣传纸有无损毁是否需要更新。强化普法宣传,增强广大农民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引导农户正规渠道购药,科学安全用药,按间隔期采摘。
五、有关要求
㈠督促工作落实。豇豆专项治理工作将纳入2023年自治州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并占有一定比例,按照自治区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考核细则任务目标,及时与有关部门协商,落实各项工作,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㈡月报送豇豆治理情况。对照自治州豇豆专项治理要求,总结分析前一阶段工作成效,全面梳理治理存在问题,将豇豆种植面积、上市时间、绿色防控、抽样检测、执法案例等情况形成每月豇豆专项小结,于每月25日上报种植业和农产品监管科。及时解决豇豆治理中的堵点卡点问题。
㈢发现问题积极整改。严格执行豇豆农药残留检测标准,不管是禁用农药,还是常规农药,一旦检测超标,无论超标多少,均为不合格农产品,一律不得上市销售。对于在快速检测、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中发现的豇豆农药残留问题,需举一反三积极整改反馈和通报有关问题及线索,及时报送整改落实情况和典型经验做法。
㈣强化信息报送。包县包片成员名单请于6月20日前上报。豇豆“两个清单”到村到户张贴上墙情况统计表请于9月13日前上报。上报材料均发至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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