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卡合热曼·努尔买买提 答复类别:A类
张自贤委员:
感谢您在自治州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高村级集体资金使用效益的提案”,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2023年主要举措及成效
㈠开展试点分红。选取村党组织强、集体经营性财产多、负债低、效益好的3个村集体经济组织,积极稳妥、依法依规开展农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盈余分配、按股分红试点,让村民享受村集体经济发展红利,激发群众投入乡村发展的热情。
㈡规范土地流转。依托自治州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和各县市分中心,依法规范开展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交易,2023年博州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132.17万亩,流转金额15.13亿元,平均流转价格达1145元/亩。
㈢壮大集体经济。落实《自治州实施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点扩面”行动实施方案》,用活中央、自治区支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加强集体资产管理,2023年博州村集体经济收入达1.98亿元,所有村集体经济收入均超20万元。
㈣用好帮扶资产。建立健全《自治州财政衔接资金项目提级监管工作制度》《自治州财政衔接资金项目日常跟踪监管工作制度》《自治州扶贫(衔接)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监管工作制度》《自治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工作细则》等多项制度,对2013年以来的116个产业项目全覆盖核查并开展尽职调查,实地走访了解历年帮扶产业情况,逐一审核运营合同、收益入账、分配使用等依法合规性,保障扶贫(衔接)资产所有者、经营者、受益者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发挥帮扶产业效益。
二、2024年工作推进情况
㈠深化农村改革。把发展壮大新型村集体经济作为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后半篇文章”,指导各县市、各乡镇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要求,落实“村财村管村用乡监督”,真正做到“财务分设、政经分离”,推动村党支部领导的村民委员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选取15个村实现盈余分配、按股分红。
㈡强化“三资”监管。开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按照见人、见事、见物原则,实地核查核实问题线索,建立《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问题线索移交表》《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台账》,做到动态更新、对账销号,着力解决集体资金管理混乱、集体资产分配不公、集体资源流失、监管责任缺失等问题。
㈢压实管护责任。明确县乡村主体管护责任,细化各类扶贫资产管护责任,建立资产管护台账,构建行业部门指导监管、县级政府统筹、乡镇属地管理、村级日常管护的四级责任体系,做到事有人管、管有标准、责有人担。更新完善资产年度管护方案,明确主要责任人,确定巡查管护内容及管护措施,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本村扶贫资产维护,共同落实扶贫资产运营管护及监督责任,持续发挥扶贫资产扶持效益。针对经营性资产,落实“一运营一方案一联农带农机制”,明确运营目标、方式、期限、各方权力义务、联农带农主体责任等内容。
三、下一步工作
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监管力度,全面开展自查自纠,5月底前完成2023年项目资产确权移交。指导各县市完善年度资产管护方案和巡查制度,细化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跟踪监测资产运营情况,坚决防止资产闲置。
我们将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提案的落实。同时,我们欢迎您继续关注和监督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情况,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审核人:卡合热曼·努尔买买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