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敖其尔巴特 答复类别:B类
库尔曼江、尕·达拉、托·那玛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G577高速、G30高速交汇处新建大型活畜交易市场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辖区活畜交易市场布局运营情况
全州正常运营的活畜交易市场共有4家,其中,博乐市1家、精河县2家、温泉县1家,具体为博乐市伊乐肉业有限公司活畜交易市场、精河县大河沿子镇活畜交易市场、精河县托里镇活畜交易市场、温泉县安格里格镇活畜交易市场。其中,博乐市伊乐肉业有限公司活畜交易市场每周开放2次,其余3家每周开放1次。
二、建议推进落实情况
㈠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紧扣新疆作为全国优质农牧产品重要供给基地的定位,把在G577高速、G30高速交汇处新建大型活畜交易市场作为推动本地及周边产畜地区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畜产品稳定流通、激活区域经济活力的重要举措,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专题部署,统筹协调州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及精河县,明确推进举措,确保建议落地见效。
㈡科学合规推进选址。一是协调精河县人民政府明确了项目拟用地15.0251公顷。二是协调州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对项目拟用地进行了土地性质核查,经核查,项目拟用地为灌木林地,其中4.1868公顷涉及艾比湖流域土地沙化防控生态保护红线区,不符合生态保护要求。三是指导精河县通过避让生态红线,重新优化规划,初步确定天北牧业以南区域为新选址,占地面积约200亩,保障项目建设合规有序。
㈢扎实开展前期筹备工作。一是主动对接自治州财政、发改等部门,梳理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层面相关资金政策,目前暂无活畜交易市场基础设施建设专项支持资金。二是精河县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实地勘验核查,正围绕选址、建设内容、运营主体等关键要素开展可行性论证,精准研判项目实施条件。三是提前对接州自然资源局,掌握申报新增项目建设用地有关程序,夯实前期工作基础。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㈠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迅速组织涉及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建议推进落实情况,协调项目推进中的难点堵点问题,统筹推进项目建设。
㈡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督促精河县人民政府结合交通区位、市场环境、产业布局等实际,及早明确项目推进时间表、路线图,加快推进项目可行性论证,明确建设用地、建设规模、配套设施及资金筹措渠道;同步加快招商引资,尽快确定运营主体。
㈢全力项目筹备工作。持续加强与自治州财政、发改、自然资源等部门沟通对接,密切跟踪中央、自治区农业农村、国土空间规划等领域政策及项目申报动态;结合本地及周边地州活畜流通需求,精准谋划、及时申报项目,推动构建“交易+服务+流通”全链条体系,打造北疆片区活畜集散核心枢纽,拓宽养殖户销售渠道,稳定畜产品供应,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审核人:敖其尔巴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