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项目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
二、办理依据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 公安部 工商总局 税务总局令2005年第2号)
《关于规范二手车流通行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商市建函〔2014〕63号)
《关于下放二手车流通企业备案权限加强市场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新商市建函〔2015〕6号)
《关于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新政办发〔2016〕116号)
三、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四、事项类型
承诺件
五、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六、受理条件
1、选址符合城市商业网点发展规划,设在靠近城市公路干线或主要道路的适宜位置,交通便捷,易达性好,辐射范围广。
2、有规范的名称、组织机构、固定场所和章程。
3、具备为买卖双方提供车辆合法性检验、二手车展示、信息查询、鉴定评估、转移登记、购置税变更、车船税变更、保险、抵押贷款等服务功能。
4、能为20家以上固定二手车经营商户提供相应办公场地及配套设施。
七、申请材料及一次性告知
1、区(县)商务局申请备案的请示;(一式一份)
2、区(县)商务局出具的《初审意见书》(按备案要求条件逐一说明);(一式一份)
3、企业书面备案申请(加盖公章);(一式一份)
4、《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5、经营场地使用证明材料(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期不低于10年的租赁合同);(一式一份)
6、反映市场建设投入的专项审计报告;(一式一份)
7、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一式一份)
8、交易市场全景、交易服务大厅内外景图片(不少于6张);
9、《二手车交易市场备案登记表》。(一式一份)
八、网上填报
企业在商务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平台上填报经营备案信息(http://bfqc.scjss.mofcom.gov.cn/);
九、申请表
二手车交易市场备案登记表(附表)
十、流程图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备案申请表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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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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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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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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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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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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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员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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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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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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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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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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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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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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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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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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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承诺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无误,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获备案,本单位将守法诚信经营,自觉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监督。 法人代表(签字):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 商务主管部门意见 |
初审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审核人:靳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