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全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系统信息逐一比对,提高数据质量。严格执行奖励扶助对象县乡村三级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四权分离”的原则,对奖励扶助等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2.深化全民健康体检宣传教育,提高居民健康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长效机制,优化体检资源配置,保障体检经费,强化体检质控,加强体检结果分析运用,规范健康管理。
3.按照农村妇女“两癌”筛查项目要求,制订实施方案,每月统计全州各县市完成进度,不定期对各妇幼机构组织专家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与州人民医院对接,将农村“两癌”筛查中发现需进行钼钯检查的妇女给予检查费由230元/人优惠为120元/人,减轻群众经济负担。
4.推广使用手机APP自取避孕药具定位导航系统,对于行动不方便的特殊家庭育龄妇女提供送避孕药具上门服务。先由村级宣传员下载并使用手机APP自取药具定位导航系统进行试用,在入户走访中进行宣传,使有条件的育龄妇女使均用手机APP自取避孕药具定位导航系统获取避孕药具,有效提高避孕药具易得性。
5.落实全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家庭医生签约、优先便利医疗服务、意外伤害保险“四个全覆盖”,为全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发放统一印制的“暖心手册”,该手册用于记录各级计生协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日常走访、慰问、帮扶、扶助及购置计划生育意外保险等信息,并凭此证享受优先便利的医疗服务。
6.对自治州计划生育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在国家、自治区发放扶助的基础上每年分别再补助1080元、1320元;自2016年起,对纳入国家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夫妻,每人在国家发放5000元的一次性扶助金的基础上,自治州再增发1000元。
审核人:袁新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