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宋涛 答复类别:B类
李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托幼(育)服务建设,提升托幼(育)服务质量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我州托育服务供给体系基本情况
自治州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托育服务发展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家庭为主、托育补充,政策引导、普惠优先,安全健康、科学规范,属地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下发《关于印发关于自治州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意见》(博州政办规〔2020〕6号),建立和完善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服务体系、管理体系和政策保障体系,支持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广大家庭和谐幸福、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全州登记备案托育机构23个(其中:博乐市15个、阿拉山口市1、精河县5个、温泉县2个),民办普惠性托育机构10家(非营利性机构),民办非普惠性托育机构13家(营利性机构),博乐市2家正在备案中。民营托育机构在卫健委注册登记的共23所(在市监局注册登记的15所、在民政局注册登记的8所)。共有托位数1411个(其中:博乐市601个、精河县230个、温泉县98个、阿拉山口市30个),每千人口拥有托位数2.5个。从事托育工作的保育员及工作人员187个。全州3岁以下婴幼儿共8502名,(其中:博乐市4620名、精河县2700名、温泉县1042名、阿拉山口市140名),已入托232名、父母帮托3883名、农村家庭亲自带的4387名。全州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已配置母婴设施55处,其中:公共场所33处、用人单位22处。
二、托育机构建设情况
1、公办托育机构项目实施情况
2023年我州计划新建、改扩建托育普惠项目7个(4所公办,3所民办),项目总投资3705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2140万,地方配套资金1565万元),项目负责单位为博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目前,项目正在改扩建中。
一是博乐市--博州第一托育中心。项目总投资350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150万元,其他投资200万元),规定新增150个托位。该项目位于博乐市镜湖华庭小区院内,室内其他二次装修已施工完毕,正在进行室外地面硬化。
二是精河县--博州第二托育中心。项目总投资300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150万元,地方自筹资金150万元),规定新增150个托位。该项目位于精河县解放西路育才幼儿园,与教育部门联合实施,目前楼内已装修收尾,正在室外附属工程施工。
三是温泉县--博州第三托育中心。项目总投资35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150万元,地方自筹投资200万元),规定新增托位150个,与教育部门联合实施,已纳入温泉县扎勒木特幼儿园建设及附属设施项目中,全部完工,目前,温泉县第三托育中心拟采取公建民营的方式进行管理,招生简章已公布开始招生。
四是阿拉山口市--博州第四托育中心。总投资1225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950万元,地方自筹投资275万元),规定新增托位150个。建筑面积2000㎡(包含娱乐活动室、休息室、母婴活动室、餐厨室以及户外娱乐活动设施等)。
2、民办托育机构项目改扩建情况
一是博州馨宇双语幼儿园托育服务设施项目总投资320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160万元,其他投资160万元),规定新增托位160个,已投入使用。
二是博州爱贝儿亲子早教中心幼儿园托育服务设施项目总投资520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260万,其他投资260万元),总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规定新增托位260个,计划支付中央预算内资金260万元,地方自筹资金260万元已到位。室内装修改造已完工,正在进行室外操场改造工程。
三是博州蓓蕾幼儿园托育服务设施项目总投资640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320万,其他投资320万元),规定新增托位320个,计划支付中央预算内资金73万元,地方自筹320万元已到位。室内装修已大致完成,正在安装活动器材及橡胶地面铺设。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强化人才服务保障。依托博尔塔拉职业技术学院不断优化学前教育人才培养层次,博尔塔拉职业技术学院早期教育专业(国控专业)已获批,今年9月开始招生;按照“名园+新建园+农村园+民办园”的模式,组建10个幼教集团,不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由博州教育局牵头,博尔塔拉职业技术学院为主导,联合第五师双河市职业技术学院,各幼儿园,各早教机构以及相关民办培训机构等,组建“博州学前教育职教集团”,促进院校在人才培养模式上与幼儿园、幼教机构实行“订单式培养”“零距离对接”,为博州学前教育发展培养更多、更好的实用型技能人才。依托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院等医疗机构,定期对各自辖区内婴幼儿家长开展孕妇培训班、育儿培训班、生长发育、产后访视、上门指导等婴幼儿早期照护服务指导,提升家庭的科学育儿能力。温泉县公安局哈日布呼镇中心警务站设立临时托管点,解决本单位职工临时无人照顾孩子的燃眉之急,解决了职工的后顾之忧。
二是强化监督管理。加强托育机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将托育工作逐步纳入公共安全重点保障范围,统筹联合各执法相关部门对托育机构质量安全、从业人员、运营秩序等重点领域开展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推动建立托育服务领域信用体系,对托育失信企业开展联合惩戒,为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保驾护航。
三是拓展服务功能。我们将聚焦“一老一小”突出问题,引导有条件的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普惠性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发挥社区托育服务功能,加强社区婴幼儿活动场所建设,推动托育服务需求就近、就地解决,鼓励有条件的公办幼儿园和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向下延伸,构建多元化服务体系。同时,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以群众满意助推托育服务,以实际行动落实“幼有所育”为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奠定基础。
感谢您对博州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伊力艾克拜尔 电话: 0909-2319690
审核人:李雪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