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卫健委、州人民医院、州蒙医院:
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要求,为做好自治州卫生健康系统“最美医生”申报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尊医重卫、向先进模范学习的良好氛围。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标准
1.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政策法规,有较高的敢治纛质。
2.有高尚的医德和职业风范,热爱医疗卫生工作,其先进事迹能体现“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崇高行业精神。
二、名额分配
各县市卫健委推荐申报本行业内1—2名;州人民院推荐申报3名;州蒙医院推荐申报2名“最美医生”。
三、申报要求
1.请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自治州卫生健康系统“最美医生”申报工作的重要性,认真组织申报工作。
2.请各单位拟推荐的自治州卫生健康系统“最美医生”申报表及先进事迹材料、回执(纸质版和电子版),于5月19日18:00前务必报自治州卫生健康委,20日将审选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联系人:李雪虹
联系电话2319179 18590599906
电子邮箱:1504407920@qq.com
附件1: 自治州卫生健康系统“最美医生”推荐表
附件2:自治州卫生健康系统“最美医生”名单回执
自治州卫生健康委
2019年5月16日
(公开形式:依申请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