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文件

关于开展2020年自治区卫生健康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0年10月29日 11:45  自治区卫健委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各地、州、市卫生健康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直属(直管)单位,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大专院校,人民团体及中央驻疆单位人事处(人力资源部门):

根据自治区人社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年度工作安排,拟开展2020年自治区卫生健康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评审对象为自治区各级卫生健康机构中从事临床医学、护理、药学、疾病预防控制、中医民族医药、妇幼保健、卫生事业管理、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等工作的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和援疆专业技术人员。

(二)伊犁州、克拉玛依市、乌鲁木齐市拟评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由相应评审委员会自行组织评审。

(三)南疆四地州拟评“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副高、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由南疆四地州评审委员会自行组织评审。

(四)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不在评选范围之内。

(五)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规定。“一线医务人员”是指疫情防控期间按照政府统一部署、卫生健康部门调派或医疗卫生机构要求,直接参与新冠肺炎防疫和救治一线工作,且与确诊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触的接诊、筛查、检查、检测、转运、治疗、护理、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以及直接进行病例标本采集、病原检测、病理检查、病理解剖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六)评审条件按照2019年自治区人社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印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以下简称《评审条件》)规定执行。因2020年为过渡年,对《评审条件》中进修、MHK考试不做硬性要求,不作为2020年度参评的必要条件。

(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校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 乡(镇)、社区卫生健康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也可申报“自治区卫生健康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两者不可同时申报。

(八)南疆四地州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南疆四地州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卫生健康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也可以申报“自治区卫生健康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两者不可同时申报,申报“自治区卫生健康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人员副高考试成绩必须达到自治区级分数线。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学术作风端正,无学术造假、抄袭等情况。申报条件符合《评审条件》相应规定。

(二)优先晋升及免试条件。

1.援疆专业技术人员需要考试后参加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的予以免试。

2.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电2020-42)要求,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提前一年申报高一级职称,免继续教育学时,免除职称答辩;在一线疫情防治经历可视同进修、可视同为一年基层工作经历;对论文不作硬性要求,疫情防控中的临床救治情况、病案病例、诊疗方案、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成果、流行病学报告、病理报告、药物疫苗研发情况、试剂检测设备产品研发应用情况、工作总结、心理治疗和疏导案例等均可作为成果申报参评。

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结合业务能力水平评价,可直接申报参加高一级职称评审。

3.援鄂医疗队医务人员对于达正常晋升年限,在2020年应该晋升高一级职称人员,登录职称评审网申报,无需参加专业组评审,直接参加高评会认定工作。

4.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3年有效,从参考当年计算。2020年为先评审后考试,所有参加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待2020年高级职称考试成绩颁布后,结合成绩公布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三、推荐程序和方法

2020年自治区卫生健康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采取纸质申报材料和网上申报材料同时递交的方式进行。递交网上申报材料网址:http://www.xjzcsq.com

(一)纸质申报材料推荐程序

1.自治区级卫生健康机构,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大专院校,人民团体及中央驻疆单位直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纸质申报材料由个人填写、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后,由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审核盖章后推荐到自治区卫生健康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各地(州、市)级卫生健康委(除伊犁州、克拉玛依市、乌鲁木齐市拟评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纸质申报材料由个人填写,单位人事部门、各地(州、市)级卫生健康委网上审核,纸质版盖章,报地(州、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盖章后,由各地(州、市)卫生健康委报自治区卫生健康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3.各县(市、区)级卫生健康委专业技术人员纸质申报材料由个人填写,单位人事部门、县(市、区)级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州、市)级卫生健康委审核后报地(州、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盖章后,由各地(州、市)卫生健康委统一报自治区卫生健康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4.各单位对推荐申报人员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方可申报。

(二)网上申报材料推荐程序

1.自治区级卫生健康委直属(直管)医疗机构、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大专院校、人民团体及中央驻疆单位直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网上申报材料由个人注册申报、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后,由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人事(人力资源)部门推荐到自治区卫生健康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各地(州、市)级卫生健康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网上申报材料由个人注册申报,单位人事部门、地(州、市)级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由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荐到自治区卫生健康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3.各县(市、区)级卫生健康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网上申报材料由个人注册申报,单位人事部门、县(市、区)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州、市)级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由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荐自治区卫生健康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三)援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程序

援疆专业技术人员,须经受援单位、选派单位和相关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申报。申报时须提交《选派进疆专业技术人员推荐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附件4)。

(四)网上注册及申报资料推荐方法

申报人员、基层单位管理员、各级职称评审负责人登录新疆职称申请网(http://www.xjzcsq.com),认真学习“通知公告”栏目中的“职称申报流程”,并按要求的内容和程序开展申报及推荐。

四、评审工作材料报送要求

(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文件)、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护师执业证书原件。

(二)专业考试成绩单原件(已考人员提交)、MHK成绩单原件。

(三)身份证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四)参与“访惠聚”工作驻村等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免继续教育审批表》(附件2);申报医师系列职称,提供《基层服务经历登记表》(附件3);有进修经历的,提供进修结业证原件;援疆干部提供《选派进疆专业技术人员推荐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附件4),疫情防控一线人员,由单位提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人员证明》(附件5)。

(五)2015-2019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各1份(加盖单位公章)。

(六)各级医院的医务人员(医、药、护、技),提供2015-2019年医德医风考核表复印件各1份(加盖单位公章)。

(七)《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原件1份。

(八)《职称评审业绩成果表》(附件6)原件1份。

(九)科研创新证明材料代表作原件1份。(项目合同书、科技创新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等)。

(十)与医学相关的专业性奖项或荣誉称号原件1份(最多不超过3项)。

(十一)论文代表作原件1份。

上述材料中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外,其他材料须扫描上传,格式为JPG、PDF。纸质材料按照以上顺序封装,各单位审核纸质材料时须提供1份《2020年卫生健康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花名册》(附件7)。

五、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必须对申报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情况(如平均每年参加临床工作的周数、承担的技术工作及工作量、医德医风、论文、下基层时间和地点、继续教育情况、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治工作情况等)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后由本单位推荐委员会进行推荐。在公示期间群众举报申报人弄虚作假的,由单位推荐委员会责成有关部门或人员进行核查,一经核实,2年内取消其申报在资格。

(二)基层累计工作服务1年或30次即晋升副主任医师必须到基层服务满40周或250个工作日,基层累计工作服务半年或15次即晋升主任医师必须到基层服务满20周或130个工作日。

(三)为防止在职称申报系统中出现多个基层单位现象,基层单位管理员务必继续使用以往注册的用户名及密码,不得重新注册。如忘记用户名及密码可使用系统中“找回密码”功能找回用户名及密码。

(四)请各地(州、市)卫生健康委指定职称评审系统管理员,对本地区职称评审网上申报做质量控制,请各地(州、市)卫生健康委于10月20日前反馈职称管理人员名单(附件8)。

(五)自治区级民营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没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或个人档案申报人本人保管的,须将个人档案委托至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代管个人档案业务后,由个人档案代管部门作为推荐单位申报专业技术职务。

(六)2020年申报人员,均使用本通知附件中所提供的各类表格,严禁使用以往表格申报材料。

(七)《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由当地人社局审核网上材料后,在申报系统中自动生成,申报人员自行打印(务必A4纸双面打印)后,递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八)毕业证等原件由自治区卫生健康系列高级专业评审委员会审核完毕后当场退回申报单位或个人,其他材料留用备查。

(九)自治区级单位、乌鲁木齐市、昌吉州、吐鲁番市范围内的医疗卫生健康机构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须在专业学科组评审当天到学科组会议现场进行现场答辩。其他地州正高答辩人员进行视频答辩,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十)各地(州、市)卫生健康委、各单位需对报送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保证报送材料内容真实,对不符合材料报送要求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报送单位承担。

根据《评审条件》规定,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职称的予以撤销,并记录在案,自查实之日起,5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用人单位在评审工作中弄虚作假的,按照规定追究单位领导和经办人责任。2019年已经处理1人,请各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严格审查。

六、评审工作时间

2020年10月27日-11月13日网上申报,11月14日-11月30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受理各地、各单位卫生健康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推荐申报材料初审,12月5日-12月12日召开各专业组评审会议(含答辩时间),12月16日-17日召开高级职称评委会。

七、其他事宜

申报材料初审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沙区友好南路168号,新疆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院提供食宿,费用自理。

材料初审联系人:张信东

联系电话:0991-3332172

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991-2887709 3193615

附件:1.自治区卫生健康系列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袋封面

2.免继续教育审批表

3.基层服务经历登记表

4.选派进疆专业技术人员推荐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

5.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人员证明

6.职称评审业绩成果表

7.2020年卫生健康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花名册

8.职称管理人员名单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2020年10月22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1

申报专业



自治区卫生健康专业技术

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袋

地州(市) 县(市) 单位

姓 名 最 高 学 历

性 别 从事本专业年限

族 别 原专业技术职务

出生年月 拟评专业技术职务

材 料 目 录

序号


件数

序号


件数

1

各类证件原件


8

年度考核表


2

考试成绩单


9

医德医风考核表


3

身份证复印件


10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4

基层服务经历登记表


11

职称评审业绩成果表


5

进修结业证


12

科研创新材料


6

免继续教育审批表


13

专业性奖项或荣誉称号


7

援疆干部推荐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


14

论文代表作


联系电话(手机):

附件2

免继续教育审批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现工作单位


参加工作时间


现有专业

技术职务


拟申报专业

技术职务


申请理由


所在单位

审查意见

公 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同级“访惠聚”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意见

公 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地州市或自治区区属主管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审核、或审批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高级的由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审批

公 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基层服务经历登记表


姓名


性别


族别


照片



出生年月


从事专业




参加工作时间


现专业技术职务




派出单位


接受单位




起始时间


结束时间




服务内容及形式




派出单位意见

单位及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接受单位意见

单位及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接受单位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意见

单位及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4

选派进疆专业技术人员推荐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



单位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籍贯


族别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基础、职务工资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




何时、何院校、何专业毕业




何时、何单位取得何专业

技术职务(职称)




申报职务


专业技术特长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时间




所在受援单位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选派干部单位(内地)

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5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人员证明

姓名


性别


族别


照片

出生年月


从事专业


参加工作时间


现专业技术职务


疫情服务单位


起始时间


结束时间


疫情期间服务岗位及内容


本单位意见

单位及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意见

单位及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6

职称评审业绩成果表


单位


申报职称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工作量

一线业务工作时间

年平

均量

/周


教学能力

讲座或授课

总次数

/次


带教

总人次

/人次


单位审核

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9

职称管理人员名单

地州:

附件72020年高级卫生健康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花名册

















序号 姓名 性别 族别 出生年月 行政职务 何时毕业何院校 学历 所学专业 参加工作时间 专业年限 现专业技术职务名称及取得时间 现工作单位 拟评专业职务名称 一线工作时间 专业成绩 MHK成绩 基层服务经历 进修经历 论文代表作 科研创新代表作 讲座或授课 带教经历 典型病案分析 业务总结 是否为乡镇社区 身份证号
1

























2

























审核人:李雪虹

上一条:关于对2020年拟命名的区级、州级卫生单位(卫生村)和州级健康单位(健康村)的公示
下一条: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转移支付地方项目包虫病患者救治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闭

扫一扫,用手机查看
网站链接:
  • 国家及部委网站
    中国政府网
    人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住建部
    科技部
    教育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司法部
    外交部
    民政部
    公安部
    财政部
    水利部
    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发改委
    民委
    国资委
    生态环境部
    广电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中国气象局
    中国地震局
    中医药管理局
    外国专家局
    林业局
    体育总局
    外汇管理局
    海洋局
    粮食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
    审计署
    海关总署
  • 省区市政府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江苏
    山东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广东
    广西
    湖北
    湖南
    河南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河北
    山西
    四川
    贵州
    云南
    海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香港
    澳门
    台湾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区政府部门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厅
    科技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
    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厅
    民政厅
    司法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然资源厅
    生态环境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农业农村厅
    商务厅
    文化和旅游厅
    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厅
    外事办公室
    审计厅
  • 地州市政府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塔城地区
    阿勒泰地区
    克拉玛依市
    昌吉回族自治州
    乌鲁木齐市
    哈密市
    吐鲁番市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阿克苏地区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喀什地区
    和田地区
  • 县市网站
    博乐市
    阿拉山口市
    精河县
    温泉县
  • 常用链接
    博尔塔拉新闻网
    信用博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