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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医疗服务供给,提升医疗服务效能,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自治区卫健委相关要求,结合实际,从事项梳理、流程规范、强化监督等方面,不断探索,优化服务,有效促进民营医疗机构健康发展。
自治州卫健委全面梳理274项权责清单,在符合规划总量和结构的前提下,取消对社会办医的数量和地点限制,对无明确法律法规依据的申请材料全部取消,不再将社会办医疗机构等级、床位规模等作为确定配置大型设备的必要前置条件,充分放宽市场准入。
同时,强化“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将社会办医纳入全行业监管,结合医疗机构校验工作,切实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维护医疗行业秩序,增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对待,有效改善社会办医环境。
审核人:李雪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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