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健全协调推进机制。集中开展第36个爱国卫生月活动和秋季“除四害”防治行动,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县城)创建成果,完善国家卫生城镇创建长效化常态化管理机制,深入开展健康城市、健康细胞建设,增加优质科普资源供给。今年以来,全州共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1000余次,参加活动群众7万余人次。
二是加强重大慢性病防治工作。持续推进心脑血管疾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专项防治行动,积极发展以健康管理为中心的慢性病综合防治体系,进一步巩固博乐市示范区建设成果,其他县市积极开展示范区创建工作。全州高血压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和Ⅱ型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较上年分别提高9.26%和9.31%。
三是不断提升老年健康服务能力。创建自治区级老年人心理关爱点2个,为辖区1439名老人提供健康服务。14家医疗机构成功通过自治区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评审。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老年病科)5家。博乐市明珠社区、迎宾社区荣获全国老年友好型社区称号,老年健康医养结合和失能老年人健康评估率达到100%。稳步推进基层友善医疗机构创建、老年心理关爱、老年痴呆防治促进行动等工作。启动全国老年健康宣传周,开展系列宣传咨询义诊等服务活动。积极依托老年活动中心、老年体协、老年大学三个平台,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四是优化妇幼健康服务。深化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提升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2024年,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5.02‰,婴儿死亡率3.19‰,新生儿死亡率1.37‰,孕产妇“0”死亡,各项重点指标均在控制范围内。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和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积极做好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消除工作,实施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和适龄妇女免费宫颈癌检查项目,持续提升妇幼健康全程服务水平。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服务和管理,持续加大“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宣传力度,增加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在自治区妇幼保健2023年绩效考核工作中,博州地区二级妇幼保健院平均分在全区排第2,博乐市妇幼保健院在全区102家二级妇幼机构绩效考核排名第4,博州妇幼保健院排名第11,较上年明显提升。
五是持续推进职业健康保护。建立健全监测预警体系,纳入监测和专项治理范围的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申报率达到90%以上,治理完成率达到80%以上。
六是强化食品安全保障。以“全民营养周”为契机,组织开展“五进”系列营养健康主题宣传活动,扎实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73所中小学及幼儿园学校开展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完成4家餐厅(食堂)和4所学校营养健康餐厅(食堂)、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评审工作。
审核人: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