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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河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6日17时20分许,在精河县中国电建集团四川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工地,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根据《自治区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新政办发〔2011〕73号)有关规定,自治州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对你县中国电建集团四川工程有限公司“3·16”一般机械伤害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请你县按照一般事故属地调查的原则,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尽快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在接到挂牌督办通知之日起,60天内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并在规定时限内提出事故处理意见。
事故调查进展情况,及时向自治州安委会办公室报告,事故调查报告待县政府审批后及时向社会进行公示,并将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事故处理决定落实情况和事故调查报告公示情况,及时报自治州安委会办公室进行备案。
博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3月17日
审核人:翁建平
上一条:关于对博乐市边合区金垣热力有限责任公司“3·5”一般灼烫事故挂牌督办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对温泉县昆得仑牧场呼吉尔图牧队“1·4”一般机械伤害事故挂牌督办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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