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制定统一标准体系,夯实工作基础。州防减救灾委办公室制印发了《关于印发〈自治州山洪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标准(试行)〉等标准的通知》,制定统一的山洪灾害、河道、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地震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标准并持续完善,从标准、流程、方法等方面指导基层规范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并组织各县市学习,通过专题培训、研讨交流等形式,确保各县市工作人员深刻理解并准确把握各项标准要求,为后续排查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理论基础。
二责任落实纵向到底,协同机制横向到边。州防减救灾委办公室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明确州、县、乡、村、网格员五级主体责任;制定《自治州自然灾害防治责任规定》,厘清应急、水利、林草、自然资源等多部门职责,形成“隐患发现—整改—验收—销号”闭环管理,推动责任链条贯通、部门协同联动。
三是全灾种排查整治,隐患动态清零。聚焦山洪、河道、地质、森林草原火灾及地震灾害,开展专项攻坚:山洪灾害排查中,36个小组汛期每日巡查,整改河道淤积等隐患84处;河道治理方面,四级河湖长巡河4696次,拆除涉河违建126处,审批建设项目5件;地质灾害排查派出108组专家,监测1641个点位;森林草原火灾排查整改隐患79条;地震灾害排查经营性自建房2091栋,管控隐患房屋169栋,拆除32栋。
四是多维成效凸显,筑牢安全防线。通过全灾种排查整治,全面摸清了山洪、河道、地质、森林草原火灾及地震灾害的风险隐患底数,为科学防控提供精准依据。各部门结合排查工作开展防灾知识宣传,设置各类标识标牌130余张,发放各类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手册200余张,进一步提升防灾减灾科普宣传覆盖面,形成全社会共筑安全防线的良好局面。
下一步,博州持续完善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长效机制,将排查整治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加强日常监管和动态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新出现的灾害隐患,不断提升自治州综合防灾减灾能力。
审核人:杨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