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7日上午9时,阿拉山口口岸铁路站区施工项目工地发生一侧堆土塌方,造成施工人员蔡某被埋,致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30万元。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的要求,对阿拉山口分公司“6·7”一般坍塌事故开展评估工作,现将事故责任追究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工作报告如下:
一、事故评估工作过程
2025年8月,由州应急管理局牵头,原事故调查组组成单位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评估组。依据《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阿拉山口分公司“6·7”一般坍塌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逐项对照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评估事故有关单位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采取的具体举措以及工作成效,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处理建议等落实情况。
评估组采取资料审查、座谈问询、查阅文件、走访核查等方式,对责任追究、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评估工作,形成评估报告。
二、总体评估意见
评估组经评估认为,各相关单位能够按要求落实工作,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追究已得到落实,未发现存在擅自变更、降低标准等问题。所涉及单位对提出的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和建议进行了相应研究并落实相关举措。涉事单位能够认真吸取事故的深刻教训,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各级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力度,认真开展安全大检查,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通过事故评估组检查评估,该事故整改措施,相关单位及个人责任追究、处理和其他整改要求等均得到落实,达到了消除事故隐患,防范事故发生的目的。
三、责任追究意见建议落实情况
一是博州应急管理局对项目施工事故单位和3名责任人员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企业和个人的行政处罚罚款均按时缴至指定银行。二是由阿拉山口市对4名党员干部依纪依规按程序进行了组织处理。三是《事故调查报告》中的其他处理建议,各相关企业已对处理建议所涉及的人员按照内部规定处理。
四、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是全州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将园区安全生产纳入本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范围,督促园区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切实依法履行对本辖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职责。二是各相关企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压紧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生产现场和安全生产进行统一协调管理,确保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一体管理、安全生产责任一体落实;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安全资金投入、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应急处置演练等安全保障、制度措施方面得到全面提升。
五、评估发现的主要问题
评估组在此次评估工作中未发现评估对象在安全管理及安全监管方面的问题。
六、相关工作建议
建议各相关单位继续加强安全管理与安全监管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和落实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审核人:翁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