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博州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并取得了积极成效,以高水平安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㈠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博州应急管理局党委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委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多次召开局党委会、局务会研究部署应急管理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研究审议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事项,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应急管理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坚持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运用法治方式处理问题,把依法治州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确保应急管理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制定实施“一规划两纲要”涉及应急管理领域重点任务清单。针对机构改革和新业态涌现的安全监管空白、职责交叉、职责不清等问题,制发自治州“三管三必须”职责清单,细化明确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厘清权责边界,完善责任链条,消除监管盲区,全力构建安全生产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自治区法治督察反馈共性问题、自治州法治建设“小切口”督查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纳入督查重点,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推动法治建设上水平。
㈡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执法监管水平。制发2024年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监督检查计划,突出精准行政执法。严格按照《关于严格规范使用安全生产执法信息系统的通知》要求,不断提高执法的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执行《自治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3年版)》,指导县(市)应急管理部门和执法人员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行《自治区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通过安全生产执法效能分析、通报、考核,为县(市)应急管理局强弱项、补短板提供依据参考。制发《自治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召开自治州安全生产工作约谈会,警示有关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查彻改安全隐患,坚决遏制事故多发势头。
㈢加强权力制约监督,促进规范透明运行。严格落实《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重大案件督办办法》,强化对基层行政执法监督和指导。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印发《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压紧压实各地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举报、核实、处理责任,发挥安全生产举报“靶向指引、精准执法、消除隐患”作用,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共同构建社会共治的良好格局。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编制《博州应急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按规定时间在政府网站公开发布。
㈣坚持权责法定原则,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紧紧围绕自治州六大产业发展,在守牢安全底线的同时,主动靠前打好“服务牌”,积极向企业解读政策、疏通难点,助力优势资源转化为产业优势。高效推动重点项目手续办理。将无储存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优化为即办事项,大幅压缩企业办事周期。坚持执法与帮扶同步,组织专家团队对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博州分公司等开展安全生产帮扶指导,助力企业安全生产。
㈤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筑牢法治制度根基。严格遵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坚持“立改废释”并举,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建设,督促指导各部门修订11个专项预案和6个部门应急预案。清理由应急管理部门实施的规范性文件10份,其中依法废止与上位法冲突、不适应改革发展需要的文件1份;修改完善条款之后,实操性不足的文件2份;继续有效且符合当前工作要求的文件7份。
㈥压实各级学法普法责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纳入党委会议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内容。制定《自治州应急管理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实施细则》、普法责任清单。通过“法宣在线”“新疆干部网络学院”“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的专题学习,不断提升应急管理干部法治意识和能力。认真组织参加“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培训。以“应急管理大讲堂”为载体,组织在职干部职工收听收看专题讲座12期,实现参训人员全覆盖。利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16”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开展主题普法活动。举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康杯”知识竞赛1期,走进博尔塔拉融媒体中心做客《997说法时间》栏目5期,聚焦《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核心法规,通过电波解读政策要点,普及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切实提升公众安全法治意识与自救互救能力。
㈦坚持预防为主,全面提升应急管理能力。一是健全突发事件应对联防联动工作机制。与塔城、伊犁、克拉玛依等地州、单位签订突发事件应对联防联动工作协议,与博乐龙浩通用航空有限公司签订航空应急救援服务协议,协调伊犁森林消防支队在博州靠前驻防3次,累计90天。二是加强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防范提醒,落实预警信息发布及“叫应”机制。累计召开多部门会商会13次,发布预警信息211期,预警短信60万条。三是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加强对环湖赛、新疆文化艺术节博州分场、赛里木湖音乐节等大型活动场地周边环境的安全检查,高质量完成了应急保障任务。组织开展博州“7·11”博河流域洪汛灾害综合实战应急响应演练,使用2024年自治区特大防汛补助费,采购了大功率发电机组、排水泵等防汛物资装备。
㈧加强法律服务保障。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将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作为法治建设的“先手棋”,制定《自治州应急管理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明确规定了法律顾问应符合的条件、工作职责、解聘情形、使用审批程序、考核等内容,规范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建立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台账,对法律服务事项、反馈意见采纳情况等信息予以记录。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普法对象靶向性不够精准。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时,未建立精准化普法对象分类体系,对企业负责人、一线作业人员、社区居民、学校师生等不同群体的法治需求研判不够深入,存在“大水漫灌”式普法现象。二是创新服务意识不足。面对新业态、新领域,仍沿用传统行业的法治服务模式,未针对其数字化、平台化、跨界融合等特点,创新服务方式和内容,服务针对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培训的核心内容,组织开展系统性专题培训、法治研讨交流等活动,推动学习教育往深里走、往实里走。二是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落实“一规划两纲要”涉及应急管理领域重点任务清单,动态跟踪抓好督促落实。坚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重大事项决策前学习制度等,持续提升依法行政、依法执政能力。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强对基层应急管理部门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自治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四是提升普法服务质效。建立分类普法体系,细化普法对象群体的法治需求、关注重点和接受习惯,形成精准普法需求清单。五是强化创新服务意识。定期走访平台经济、高风险运动项目等企业,调研数字化、平台化带来的安全风险与法治需求,创新服务模式,针对新业态特点,组织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网络培训、案例解读短视频培训等。
审核人:谢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