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实施意见》,持续夯实我州防灾减灾救灾基层基础,州应急管理局充分发挥统筹协调、指导督促作用,积极协调对接应急管理部、应急管理厅,精河县成功入选全国第一批16个示范县审核入库名单,成为我州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突破,为全州防灾减灾示范创建工作树立了标杆、奠定了基础。
一是坚持高位统筹、精准施策,将精河县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创建纳入精河县“十五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作为筑牢全州安全底线、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核心工程,牵头高站位部署、高效率推进、高标准落实。在州应急管理局的统筹指导和精准帮扶下,今年以来,组织精河县先后召开3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创建工作,制定印发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推进举措;主动牵头对接国家自然灾害防治研究院,推动精河县与应急管理部研究中心签订合作协议,邀请专业团队全程开展指导服务,助力精河县成功跻身全国第一批示范县审核入库县市,为创建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强化统筹协调,指导精河县建强标准化应急救援队伍,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综合应急救援、专职消防、志愿消防队伍体系,推动精河县组建各类应急救援队伍129支、3316人,实现乡镇(场)、村队(社区)专(兼)职应急队伍覆盖率100%。牵头推进基层综合防灾减灾能力提升试点工作,以精河县乌兰旦达盖村、杞香社区为样板,指导精河县计划投入630万元,按“八有”标准为98个村队(社区)建设应急消防站,目前76个村队已完成暖房建设并配备微型消防车;指导精河县统筹财政资金,拨付专项资金36万元,支持12个村队(社区)开展自治区基层综合减灾能力提升试点,进一步夯实基层防灾减灾工作根基,推动基层应急处置能力提质增效。
三是聚焦应急保障短板,统筹整合各类资源,牵头指导精河县计划争取1.2亿元项目资金,系统推进应急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基层防灾减灾硬件水平。一是建强基层物资站点,计划投资4500万元,新建11座物资库房,购置11辆应急车、9辆消防车,为每个乡镇统一配备50套标准化救援装备;二是完善应急避难场所,计划投入5500万元,新建7050平方米综合避难场所,可满足2820人应急避险需求,配套建设应急物资库房、应急指挥部、食堂、医疗诊所等功能区;三是升级应急指挥平台,计划投资1500万元,建设20套高空预警系统,实现园区、乡镇、森防点位和矿山企业风险监测全覆盖。目前,在州应急管理局的统筹推动下,精河县各乡镇已基本实现“1座物资库房、1辆消防车辆、1支专业救援队伍、50套人员装备”标准化配置,精河工业园建成化工园区专业救援队,配备5辆消防车、30人专职队伍及全套标准救援物资,应急保障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下一步,州应急管理局将持续发挥统筹指导、协调推进、督促落实作用,聚焦精河县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创建目标,强化跨部门协同联动,积极协调项目资金倾斜,全力提供技术指导与帮扶支持,统筹推进各项创建任务落地见效,全力以赴推动精河县成功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以点带面提升全州基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为博州高质量发展筑牢安全屏障、贡献应急力量。
审核人:艾克帕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