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是审计质量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更好实现审计目标,充分发挥审理在提高审计质量方面的作用,博州审计局着力提高审计项目的审理工作的质量,为进一步发挥审计“查病,治已病,防未病”提供有力的保障和服务。
一是规范审计文书格式,确保审计记录完整。在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审理人员深入审计现场对审计情况进行审理。主要包括对审计实施方案的执行情况,是否存在应当调整实施方案的情形,审计组是否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整;同时对审计人员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取证单和调查了解记录等审计记录的格式和引用法条是否准确,底稿和证据是否相符。确保审计查出问题的证据扎实,逻辑充分,保障审计工作的质量。
二是将审理贯穿始终,实现闭环管理。在审计现场复核审计证据与工作底稿,现场审计结束后,审理聚焦审计报告质量,围绕审计结论、处理处罚、整改建议等开展全面复核,通过“三级复核”机制,层层压实质量责任。
三是加强业务交流,促进审理能力提升。坚持学法、用法,通过每周集中学习、自学、专题培训等方式加强对审理人员专业知识培训和业务能力提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同时注重学习其他审计机关先进的审理经验,促进我局审理人员学习和总结经验,更好地提升审理业务能力。
下一步,博州审计局将持续坚持审理是审计质量的生命线,继续提升审计复核和审理能力,审理人员持续加强业务素质以及提高责任感、荣誉感,将夯实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
审核人:李鸿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