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书记巴图: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党委副书记、主任王新建:协助党委书记负责党委日常工作;主持州国资委行政工作。分管纪检监察、意识形态工作。分管综合科。联系直接监管企业;联系自治州纪委监委驻州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党委委员、副主任宋新莹:分管党支部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网信、外宣、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七五”普法、财务、信访、爱国卫生、应急管理、民族团结和“去极端化”、工程项目、政务公开、网信、保密等工作。协助主任负责机关日常协调、后勤保障等工作。分管企业国有资产监管科、产权管理办公室。
党委委员蔡青松:协助党委书记负责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协助党委书记分管机关组织人事工作,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结亲周”活动、干部住户“双覆盖”工作。
委党委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原则,班子各成员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自觉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坦诚相待,分工配合,分头抓好委党委集体研究决定事项的落实,进一步增强凝聚力、战斗力,促进博州国资国企事业的全面发展。因特殊原因,党委书记委托副书记或其他成员主持召开的会议,要在会后及时向书记报告会议对有关问题的讨论情况及形成的决议、决定等。除履行以上分工外,还要完成自治区国资委、博州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