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州党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5月15日,自治州党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自治州党委第一巡察组组长丁宇振作巡察动员讲话,对扎实做好这次巡察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自治州国资委党委书记、副主任符晓军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会议强调,党的二十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对巡视工作作出一系列新部署。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深入落实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自治区、自治州党委的工作安排上来,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准确把握政治巡察定位,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优化营商环境等重大工作,紧盯权力和责任,精心谋划和推进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巡察震慑力、穿透力和影响力,充分发挥好巡察利剑作用,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自治州党委的各项工作要求一贯到底、落地见效。
会议指出,自治州党委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和自治州党委十三届七次、八次全会工作要求,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把握政治标尺,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制度执行、权力运行和“一把手”进行监督,紧扣国资委党委的职能责任和“三定”规定,查找和推动解决党组织履行职能责任存在的政治偏差,突出“四个聚焦”监督重点,高质量做好本轮巡察工作。一是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强化监督。二是聚焦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强化监督。三是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强化监督。四是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各类监督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强化监督。同时,按照有关要求,自治州党委巡察组还将与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开展上下联动,重点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行联动巡视巡察。
会议要求,此次安排对国资委党委开展巡察,既是落实党内监督无禁区、全覆盖要求的具体行动,也充分体现了自治州党委对国资委党委的高度重视。州国资委党委要强化政治责任,以此次巡察为契机,主动查摆、系统梳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把接受巡察监督与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深入剖析原因,实事求是向巡察组反映情况,努力营造有利于发现和推动解决问题的良好氛围。要强化协作配合,加强与巡察组的沟通和联系,配合做好个别谈话、座谈调研、延伸了解等工作。要强化纪律作风,严格落实配合巡察工作相关要求,确保巡察工作有力有序进行,共同完成好州党委交办的政治任务。
符晓军代表州国资委党委作了表态发言,表示:巡视巡察是对州国资委各项工作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充分体现了自治州党委对国资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对州国资委领导班子、党员干部职工的激励和鞭策。要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以务实的工作作风和良好的精神状态,坚决支持巡察组的工作,坚决服从巡察组的安排,坚决贯彻落实好自治州党委巡察工作各项部署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积极配合支持,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从思想到行动都做到同题共答、共同发力,共同完成好巡察任务。二是强化纪律意识,自觉主动接受监督检查。从自身做起,班子成员带头,以强烈的责任意识、使命担当,当好反映情况、自查自纠、改进提高的表率,把接受巡察监督的过程作为寻找差距、校准偏差、改进工作、提高素质的过程。三是坚持立行立改,全面转化巡察成果。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主动认领、建立台账,做到立查立改、剖析根源、举一反三,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整改任务,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要进一步完善措施、压实责任,着力研究解决问题短板,以各项工作的优良成果来检验和展示巡察工作的成效,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位。
自治州党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及有关同志,州国资委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及全体干部职工,州纪委监委派驻州政办纪检监察组,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组、机要保密工作专项检查组负责同志,州属国有企业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自治州党委第一巡察组将在州国资委工作40天左右,巡察期间自治州党委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室,具体地点是:州直综合楼1号楼3008室;举报电话:17797805051;专用邮政信箱为:博乐市A080信箱(自治州党委第一巡察组收);邮政编码:833400;在州直综合楼1号楼、所监管企业等12处设置联系信箱,巡察组受理信访接待和举报电话的时间为:10:00至20:00,同时还启用“码上巡察”综合平台,干部群众可通过微信扫描巡察组发布的“二维码”在线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6月13日。
作者:贾梅 单位:博州国资委 审核:靳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