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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3年度博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2023年05月18日 19:47  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科室(所、队):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26号)等规定,经局党组会研究确定,现将《2023年度博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科室要认真组织实施,明确工作责任,把握时间节点,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按时提请局党组会审议。

二、各承办科室要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依法不予公开的除外),并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

三、各承办科室要高度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将履行决策程序形成的记录、材料等及时完整归档,依法规范管理。

四、《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确需调整或新增的,承办科室认真研究论证后提出意见,按程序报批后执行。

五、州局办公室加强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执行情况的跟踪督办。

博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0日

2023年度博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重大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科室

履行程序要求

决策时间

1

制定《博州市场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强制措施指导意见》

法规科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2023年4月

2

起草《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草案)

法规科、食协科、食生科、食经科、综合执法支部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2023年10月

  

审核人:吴志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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