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信息

博州市场监管局与州法院签署合作备忘录协同推进失信联合惩戒

2024年04月08日 15:29  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44号)和《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和信息共享,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近日,博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州中级人民法院签署了《关于加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协作备忘录》。

双方对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范围、报送方式、公示途径、联合惩戒等内容,抄告、审批、反馈、修复等工作流程,以及双方工作职责、联系方式进行了确定,推进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落地落细。

根据双方签署的内容,在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侵犯知识产权、侵害消费者权益等重点领域,案件判决后,各级人民法院将判决文书等信息共享给同级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将失信主体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疆)向社会进行公示。对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当事人,各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审核人:吴志疆

上一条:博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进电梯使用单位落实“两个规定”
下一条:博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清明节前殡葬收费专项检查

关闭

扫一扫,用手机查看
网站链接:
  • 国家及部委网站
    中国政府网
    人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住建部
    科技部
    教育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司法部
    外交部
    民政部
    公安部
    财政部
    水利部
    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发改委
    民委
    国资委
    生态环境部
    广电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中国气象局
    中国地震局
    中医药管理局
    外国专家局
    林业局
    体育总局
    外汇管理局
    海洋局
    粮食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
    审计署
    海关总署
  • 省区市政府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江苏
    山东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广东
    广西
    湖北
    湖南
    河南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河北
    山西
    四川
    贵州
    云南
    海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香港
    澳门
    台湾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区政府部门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厅
    科技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
    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厅
    民政厅
    司法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然资源厅
    生态环境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农业农村厅
    商务厅
    文化和旅游厅
    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厅
    外事办公室
    审计厅
  • 地州市政府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塔城地区
    阿勒泰地区
    克拉玛依市
    昌吉回族自治州
    乌鲁木齐市
    哈密市
    吐鲁番市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阿克苏地区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喀什地区
    和田地区
  • 县市网站
    博乐市
    阿拉山口市
    精河县
    温泉县
  • 常用链接
    博尔塔拉新闻网
    信用博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