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博州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规范2025年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对全州各行业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进行提醒告诫,促进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严格遵守价格相关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防止各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一是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及政府保供企业经营者要自觉维护春节期间商品价格稳定,特别是粮、油、米、面、肉、蛋、菜、奶等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稳定。同时确保市场供应充足,规范明码标价;不得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误导消费者;不得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涨价谣言;不得采取“反向抹零”等方式“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
二是宾馆、餐饮、旅游购物点、旅游景区景点等涉旅行业经营者要规范明码标价,不得捆绑销售、低标高结、价格欺诈。
三是机场、火车站、客运站和出租车公司等交通运输单位要自觉规范价格行为,做好票价公示工作,维护交通客运市场的价格秩序,不得超标准收费、强行收费,不得在票价外加价收费。
四是各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主体要做好物资调运工作,结合进货成本合理定价,自觉维护药品、医疗器械市场价格稳定,规范明码标价,对正在销售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应当明确标示品名、规格、价格、计价单位等信息,做到应标尽标、货签对位。
五是汽车租赁经营主体要加强价格自律,线上、线下销售服务要完善价格促销方案,不得有虚构原价、误导性价格标示、不履行价格承诺等各类不正当价格行为。
博州市场监管局对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违法行为,将依法移转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予以处罚,对于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还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经营者的价格行为予以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审核人:刘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