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行政处罚裁量权得以合法、合理地行使,博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采取三项有力措施,全面推进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化工作,以此切实提升执法公信力,增强群众满意度。
一是印发执法工具书,统一裁量标准。博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印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实用的执法工具书。对各类违法行为的处罚幅度、裁量因素以及适用情形都进行了清晰明确的界定,并将其发放至每一位执法人员手中。通过这一举措,有力地保障了执法标准的高度统一,确保执法尺度整齐划一。
二是完善裁量证据,确保处罚有理有据。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过程中,博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要求执法人员全方位收集与违法行为相关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多方面证据。尤其着重对从轻、减轻或从重处罚情节的证据收集工作,做到全面细致,不遗漏任何关键信息,从而保证裁量结果客观公正,经得起检验。
三是强化文书说理,增强执法透明度。博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规定,在《行政处罚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必须详细阐述裁量依据、情节认定以及适用理由。文书内容要做到逻辑严谨清晰、说理透彻充分,让当事人能够清楚明白地知晓处罚的依据所在。有效减少执法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争议,增进当事人对执法工作的理解与认可。
下一步,博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强化执法监督力度,定期开展案卷评查及业务培训活动。推动行政处罚裁量规范化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切实营造并维护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审核人:刘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