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各相关经营主体及行业协会:
“五一”节假日将至,我州旅游旺季同步开启,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价格环境,保障消费者与经营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就规范假期及旅游旺季市场价格秩序,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守法经营,坚守合规底线
各经营者需恪守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原则,强化价格自律,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严禁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不得捏造或散布涨价信息;不得借假期、旅游旺季之机大幅提高民生商品、节日商品及服务价格。行业协会需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引导会员单位规范价格行为,共同维护行业价格秩序。
二、落实明码标价,确保公开透明
所有经营者必须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商品、服务价格,做到价签齐全、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需及时调整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不得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线上经营需在页面显著位置以文字、图像等方式明码标价。
1.旅游景区:公示门票价格、优惠政策(含特殊人群减免)、收费项目及标准,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提高门票价格,不得违规拆分收费、强制搭售。
2.住宿行业:宾馆、酒店、民宿等需公示客房类型、房价、退房时间、加价项目及收费标准,不得在订单生效后单方毁约、擅自提价。
3.餐饮行业:菜单需明确菜品名称、价格、计量单位,套餐需公示总价及包含内容,有偿服务项目需提前告知,结算时提供消费明细。
4.交通客运:出租车、网约车、旅游包车需按计价器收费,不得拒载、议价或乱收费;停车场需公示收费标准、免费时间及收费方式 。
5.商超零售:促销活动需公示活动期限、规则,不得虚构原价、虚假打折、低标高结 ;民生商品需保障供应,稳定价格 。
6.药店医械:药品、医疗器械需明码标价,保持价格稳定,不得哄抬价格、价格欺诈 。
三、严禁价格欺诈,维护消费权益
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交易,具体包括: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低标高结;无依据折价或无从比较的价格作为折价基准;不履行价格承诺;模糊标价、隐藏收费等。
四、强化责任担当,主动自查自纠
各经营主体需立即开展全面自查,重点整改明码标价不规范、价格欺诈、违规收费等问题,立行立改,自觉规范价格行为。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合规经营。
五、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
我局将加大假期及旅游旺季市场价格巡查检查力度,通过12315投诉举报平台、日常巡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严查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对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并公开曝光。
六、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处置诉求
消费者如遇价格违法行为,可通过12315平台、电话、网络留言等方式投诉举报 。我局将第一时间受理、分流、处置,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
监督举报电话:12315
博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4日
审核人:刘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