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普查登记数据质量,扎实推进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5月15日—19日,博州经普办按照《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检查工作方案》和《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组织检查人员分四组赴各县市同步开展数据质量检查工作,共对12个普查小区内的723家普查单位和273家个体经营户进行检查,自治区经普办指导组对精河县、阿拉山口市数据质量检查工作进行全程指导。

(自治区经普办指导组在精河县进行数据质量检查)

(自治区经普办指导组在阿拉山口市进行数据质量检查)
检查组通过认真查看营业执照、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等原始会计资料和凭证,对普查对象存续情况及资产总计、营业收入、从业人员期末人数等经济指标数据进行比对核实,做到“账表相符、账实相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正。同时,检查组现场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普及统计法律法规相关内容,做好政策解读,并对普查登记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现场解答。

(自治州经普办各检查组在各县市进行数据质量检查)
通过此次数据质量检查,进一步夯实了全州经济普查登记数据质量。下一步,州经普办将加强数据审核、严把数据质量关,持续推进普查数据审核纠错、数据验收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州普查数据审核验收工作。
审核人:张自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