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12月启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政策以来,博州医保局紧紧围绕“保障参保权益、减轻医疗负担”核心目标,从准入、监管、服务三大维度发力,推动改革落地见效,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严格规范准入退出标准
制定自治州门诊统筹药店遴选管理办法、定点零售药店资源配置规划,综合参保人员分布、医疗资源布局等因素,通过“现场评估+综合打分”严格遴选。全州现有24家资质合规、信誉良好的定点零售药店纳入职工医保门诊统筹结算,基本满足群众购药需求。2024年以来规范检查23家门诊统筹药店,取消7家不符合标准药店的资格。
二、强化医保基金监管
严格执行门诊统筹药店管理办法,明确医保药品、财务、人员等管理标准,门诊统筹起付标准按一级定点医疗机构80%比例报销。大力推广电子处方流转,博州79家定点医疗机构(全州占比88.76%)、204家定点零售药店(全州占比94.88%)已接入系统,实现处方、结算、药品零售信息无缝流转,提升就医购药便利性,杜绝“虚假处方”“串换药品”等违规行为。2025年联合市场监管、公安部门开展联合开展监督执法检查共筛查“回流药”疑点线索914条,移交问题线索25条。
三、优化服务惠民利民
建立药品应急保障机制,通过三方协议督促集采药品配送,动态调整药店备货量,避免药品断供或积压。宣传推广“药品智慧比价系统”,定期通过博州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公示定点医药机构名单,方便群众查询购药。落实长期处方规范,各门诊统筹药店可提供预订、代购、送药服务,特殊病种患者可提前预定特殊药品,充分保障用药需求。
今后,博州医保局将稳步扩大门诊统筹覆盖范围,持续做好医保政策宣传与解读,聚焦参保人员在医疗保障领域的难点、堵点问题,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不断提升博州医疗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
审核人:王钢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