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贯彻落实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中第五十八项(顺序号12、自治区序号五十八)整改任务已完成,现予以公示:
整改任务:有的自然保护区还存在不科学、不规范问题。
整改目标:对存在不科学、不规范的自然保护区,合理确定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区,开展勘界立标,完善管理机构。
自治区整改方案整改措施:
对未开展勘界立标的托木尔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伊犁小叶白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温泉北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阿勒泰科克苏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天山中部巩乃斯山地草甸草地自然保护区、福海金塔斯山地草原类自然保护区、奇台荒漠类草地自然保护区等,由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自然保护区所在地人民政府、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依法依规做好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工作,于2019年底前完成。对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项目开展再清理,于2020年底前完成。
自治州整改方案整改措施:
1.新疆艾比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一是全力以赴做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公布面积与图上面积存在误差的核实工作。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完成勘界制图,提交《新疆艾比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艾比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四至范围实施专家论证,2018年8月底完成,报国家生态环境部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二是2018年5月31日前完成《新疆艾比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初稿)》,经自治州组织论证后,逐级上报审批。
2.对未开展勘界立标的温泉北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由博州林业局会同温泉县人民政府、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依法依规做好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工作,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对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项目开展再清理,于2020年底前完成。
整改效果:
1.新疆艾比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一是委托州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开展面积核实工作,完成勘界报告,2018年7月组织专家论证并上报。2018年5月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完成《艾比湖保护区总体规划(初稿)》。二是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意见,我州委托自治区国土资源勘测研究院严格按照《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工作规范》,于2020年4月编制完成了《新疆艾比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并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通过评审和质量监督检验,确定艾比湖保护区面积为3082.18平方公里,经在自治区林草局网站和新疆日报进行公示,无异议。立标工作已完成并通过验收。以审定通过的勘测定界报告确定的面积3082.18平方公里为依据,委托自治区林科院编制完成《新疆艾比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经专家评审并通过。
2.未开展勘界立标的温泉北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一是温泉新疆北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于2018年5月14日委托州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编制完成《温泉新疆北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同年6月完成勘界立标工作。二是全面清查违法违规项目,查明温泉托克赛一带铅矿探矿权不在温泉新疆北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之内。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并署姓名和联系地址。
公示时间:2020年9月16日至2020年9月22日。
联 系 人:陈丽华
联系电话:0909-2317971
联系地址:博乐市北京南路4号州林业和草原局
邮政编码:833400
博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9月16日
审核人:邵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