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支持自治州绿色能源发展,规范光伏项目用地管理,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博州林草局多措并举加强新能源项目用地服务保障政策供给。
精河县200万千瓦光伏项目选址于博州三台国有林管理局辖区内,州林草局提高政治站位,与新能源项目建设单位积极对接,高位推动该项目在博州落地见效。
一是严格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新能源开发管理的工作机制,光板方阵采取草场租赁形式,光伏方阵内部和四周配套的道路按照农村道路用地管理,其他办公和机电用房办理征占或临时征占林草手续。
二是从深化林草“放管服”、打造营商环境入手,提升林草审核审批效率。充分利用林草营商环境便利审批政策,对新能源建设项目,及时开展新能源项目林地、草地现场踏勘,提升涉林涉草审批效率,助力新能源项目顺利实施。
三是坚守生态和发展底线。在新能源项目开发中,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放在首位,认真落实环保各项制度。在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开挖、破坏,加强对项目的生态修复和治理。
四是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要加强上下联动和左右衔接,形成部门协调、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建立“一对一”服务推进机制,及时跟踪了解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各项任务。
审核人:巴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