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林是提升碳汇能力的重要载体,是维护生态安全的重要基础,也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资源。博州林业和草原局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落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
一是参与自治区相关培训。1月12日,自治区林草局组织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专题视频培训会议,博州4个县市及直属林场共63人参加培训。杨超总经济师和洪燕真研究员围绕《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的基本思路、重大意义结合福建省的实践探索展开深入解读。此次培训对稳步推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为博州开展集体林权制度各项工作奠定了厚实的理论基础。
二是提请纳入自治州2024年重点工作之一。博州林草局结合自治州“6+2”重大清单,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纳入“重大改革清单”。计划在自治区出台相关工作方案后,按照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保障所有权的要求,结合博州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工作方案。
三是摸清林权证底数,做好原林权登记资料清查移交。根据自治区林草局相关要求,组织各县市安排专人,积极开展辖区内集体林的调查摸底工作,并加强与自然资源部门的沟通,共同解决林权登记工作中的阻碍。
下一步,博州林业和草原局将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续深入贯彻上级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相关制度,依法保护农民和林业经营者的集体林权益,增强生态保护和林业发展内生动力,努力实现生态美、百姓富的有机统一。
审核人:聂振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