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分解落实2023年第二批及2024年度天然林保护修复、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项目建设任务,规范工程管理,增强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1月30日,州林业和草原局组织召开了全州2023年第二批及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森林保护修复)项目实施方案评审会。评审会由博州林草局党组书记张新利主持,评审专家组由局各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组成。全州5个天然林保护修复及6个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实施单位主要领导和方案编写人员共计30余人参加会议。
依据《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森林保护修复、国家公园创建)任务的通知》(新林规字〔2023〕211号)、《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建设任务的通知》(新林规字〔2023〕212号)、《新疆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和要求,专家组分别听取了4个县市林草局和甘家湖、艾比湖保护区等7个林草局直属单位实施方案编制情况汇报,并对方案涉及的保障和改善民生、森林管护、公益林建设、信息化建设、生态效益监测评估等项目的资金测算、保障措施等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评审意见和修改建议。州林草局将督促相关单位尽快修改完善实施方案后予以批复,力争项目早招标、早实施、早完工,助力博州经济高质量发展。
审稿人:张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