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打造全社会依法保护林草资源思维,保障林草监督管理责任落实落地,州林草局坚持四项原则,持续推动自治州林草普法宣传工作走深走实。
一是坚持服务大局与服务群众相结合。围绕普法责任目标任务,顺应形势发展和群众需求,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以宪法法律宣传月、国家安全教育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草原普法宣传月等重要节点为契机,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影音、悬挂横幅等方式,开展法律和政策宣传进机关、进林区、进景区、进校园等宣传活动10余场次,累计出动车辆12车次,悬挂横幅11条、展出宣传版面18块、宣传海报10张、发放宣传单500余份。
二是坚持执法与普法宣传相呼应。牢固树立严格执法的普法理念,主动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通过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等多种方式普及林业和草原法律法规,传播法治理念,全州林草系统通过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森林草原图斑推送对比、群众提供问题线索排查、执法监管巡查等方式,共查处林草违法案件25起,处罚16人,共计处罚金额23.05万元。
三是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全州林草系统坚持履行好普法责任,有效提高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今年以来开展“党旗映天山”主题党日活动7次,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结合党纪教育、国家安全、民族团结及宪法学习要求,利用国家安全教育日、草原普法宣传月等时间节点,在林区、校园、景区开展宣传活动,州林草局自主学习人数达60余人,社会受教育人数达260余人,营造了全局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四是坚持上下联动、互相配合。全面落实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林业和草原普法工作机制。不断加强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主管单位对下属单位的工作指导,落实普法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和林业和草原部门主体责任,推动形成分级负责、协作配合、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机制,形成普法工作合力。
下一步州林草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着力点,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持续增强林草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为实现博州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实施生态文明建设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审核人:聂振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