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博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生态立州”战略,不断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工作,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呈恢复增长趋势。据调查,博州现有维管束植物2000余种,其中:雪莲、肉苁蓉等药用植物资源79科413种;陆生脊椎动物392种,其中雪豹、金雕等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17种,棕熊、马鹿等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75种;昆虫类96科420种。2024年州林草局多措并举,严惩非法捕杀和交易野生动物、盗采和销售野生药用植物行为。
落实巡护任务。制定发布《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公告》《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境内禁止采挖销售破坏野生植物资源公告》,加大国家重点保护物种和栖息地保护力度,安排303名巡护员,全面落实1057万亩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生境)常态化巡护任务,实现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和栖息地(生境)守护全覆盖,雪豹、遗鸥、黑鹳、荒漠猫、伊犁属兔、雪鸮、北极鸥等罕见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在博州频频亮相,确保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
加大宣传力度。一是利用电视报刊、博州零距离、博尔塔拉报、以案释法、流动广播、微信公众号、抖音公众号、在线APP等新媒体,开展保护宣传。二是通过“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月”、野生动物救护、候鸟护飞等宣传活动,宣传博州野生动物致害补偿保险试点经验、工作成效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科普知识,发放宣传资料25000余份,受教育群众86000余人,有效提高公众的保护意识。三是开展野生动物习性、安全防范知识、致害防护技术宣传,预防和控制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进一步提高农牧民群众对野生动物致害的防范保护意识。四是向社会公布野生动植物违法案件举报电话等。
积极稳妥推进野生动物致害补偿保险试点。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自治州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保险(试行)工作方案的通知》(博州政办发〔2023〕64号)精神,动员、分解任务,压紧压实责任,2024年全力推进在全疆率先出台的野生动物致害补偿保险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全州累计发生陆生野生动物致害案件784起,死亡各类牲畜2108头(只),赔付牧民金额207.84万元,受益牧民784户。受到县乡村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得到了博州广大农牧民的高度认可。同时,野生动物致害补偿保险举措的落实,彻底解决了牧民报复性猎杀野生动物的人兽冲突问题。
开展联合执法。根据《关于开展博州“清风行动2024”的通知》(博州林草字〔2024〕29号),联合州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等11部门开展“打击涉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清风行动2024”等执法活动3次,活动出动执法车辆190车次,执法人员512人次,共监督检查场所1044处,查办案件25起,收缴违法采挖野生植物4.23吨,案件侦破率100%。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合力,严厉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和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配合野生动植物保护事业的氛围,取得良好效果。
下一步,州草原工作站将继续加强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巡护值守,严厉打击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和破坏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生境)的违法行为,加大多部门联合执法力度,排查整治野生动植物交易场所和网络市场,进一步巩固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和破坏资源违法犯罪活动成效。
审核人:李元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