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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州印发新修订《自治州林长制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2024年10月08日 17:02  州林草长制工作办公室

为推动林长制全面落地见效,博州聚焦重点、立足精准,印发了《自治州林长制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了全州2024年林长制考核原则、考核内容、考核对象分类、考核指标架构、考核结果运用。考核指标总量较原考核办法精简近60%,采用百分制,其中基础项分值调整至90分、加分项调整至最高10分,扣分项不设下限。同时,改进考核方式方法,针对资源禀赋和重点工作任务差异实际,将11个考核对象划分为县市类、直属保护区类、直属国有林场类三种区域,按照“重心下移,分类评价”的原则导向,在百分制框架下分别确定考核指标及内容,进一步促进考核工作的公平性和公正性。按照统一安排部署、统一目标任务、统一组织考核、统一结果运用的原则,将原有的各项督查、检查、考核整合到林长制督查考核平台上来,综合考虑巡视巡察、审计情况,结合日常监管、林草生态综合监测(普查)以及督查成果,直接获取基础数据支撑考核评价,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审核人:姚书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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