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7月1日自治区林草局将省级审批权委托地州实施以来,博州林草局印发《关于自治区级林业和草原权责事项委托地州级林业和草原局实施工作方案》,理顺工作流程、采取有效措施,有效承接实施省级委托行政权力事项,确保委托事项“接得住、批得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召开专题会议,成立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及相关科室(站)、人员的具体职责,规范解决林草行政审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是明确工作流程,建立审批台账,落实工作责任,对涉及审批的相关单位和部门,采用“交办、促办、催办”方式督促办理。三是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实行“周报、月报、季报、专报”制度,及时掌握审批动态。四是建立林草部门、项目单位和规划设计部门之间联动机制。形成上下联动、横向配合、多方参与、共同推进的格局,加快推动林草手续的审批。五是开通“绿色通道”。按照“急事急办,大事快办,及时高效”的原则,扎实做好防汛抢险救灾项目使用林草地审核审批服务工作。
截至目前,全州累计受理自治区林草局委托办理行政许可事项428件,其中,新办矿藏勘查、开采以及其他各类工程建设占用林地事项200件,办理矿藏开采、工程建设征收、征用或者使用草原事项195件,办理野生动物公众展示展演活动2件,办理进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从事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活动4件,核准办理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修建缆车、索道等重大建设工程项目选址方案27个,为推动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林草贡献。
审核人:李元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