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是维系生态系统平衡的重要环节,保护野生动物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博州林草局以林长制为抓手,主动担当、多措并举,全面推进野生动物保护工作,逐步构建起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局面。
一是强化野生动植物执法力度。联合公安、市场监督、农业等部门,开展“清风行动”、“网盾行动”、“打击涉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今年以来,出动执法人员703人次,监督检查场所1179处,查办涉野生动植物案件28起,收缴野生植物及制品4265千克,案件侦破率100%。二是强化保护能力建设。合作建立产学研基地13个,开展合作研究、调研、考察、实习等活动18场160人次,建设野生动物智能监测系统1个,不断提高管护责任区管理的科学性、精准性,实现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和栖息地守护全覆盖。三是强化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构建完善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体系,今年以来,累计救护受伤、病弱、饥饿、受困、迷途的野生动物76只(条)。其中,包括苍鹰、红隼、虎鼬等国家重点或“三有”保护野生动物。四是强化主动监测预警。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升7个疫源疫病监测站能力建设,持续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确定23种疫源物种,划定79处疫情风险点,采集样品2587份,加强巡护频次,主动监测预警取得新的成效。五是强化动植物及栖息地评估。组织实施野生动植物及其生境状况调查、监测和评估工作,编制完成《博州野生动物资源调查报告》《博州北部山区森林资源科学考察报告》《博州南部山区森林资源科学考察报告》《阿拉套山雪豹专项调查报告》,采集植物标本1000余份,首次摸清全州野生动物资源本底,为科学开展保护措施提供重要依据。六是积极稳妥推进野生动物致害补偿保险试点。在全疆率先出台的《自治州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保险(试行)工作方案》,通过建立“政府投保、撬动保险公司理赔、牧民受益”模式,探索出了实施非政策性非盈利性的陆生野生动物致害牲畜补偿保险试点经验。截至目前,全州累计发生陆生野生动物致害案件1322起,死亡牲畜3306头(只),赔付牧民金额329.74万元,受益牧民1322户次。
审核人:李元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