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博州林草局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全面落实林长制为抓手,在提质增效上下功夫,着力做好草原保护、修复、利用三项工作,全面加强草原资源保护,大力实施草原生态修复治理,依法合理利用草原资源,不断构筑生态安全屏障。
以生态保护为目标,做好草原保护工作。坚持生态优先原则,依托国家草原奖补政策,落实草原禁牧805万亩、草畜平衡1134万亩,严格以草定畜,确保草原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在全州推行米尔其克草原生态综合治理试点改革成功经验,科学合理、动态调整禁牧区与草畜平衡区退化草场置换共计68万亩,统一规范转场时间秩序,持续以项目资金推进退化草原生态修复,为自治州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融合发展创造条件。
以综合治理为重点,做好草原修复工作。按照“自然恢复为主,人工干预为辅”的原则,以治绿为重点,在深入调研、征求意见和专家指导论证的基础上,针对退化程度不同,分区确定项目实施区域和修复治理模式。通过严把草种关、强化技术关、抓好种植关和落实监管关等有效举措,实施草原生态修复治理。2024年实施草种繁育0.4万亩,草原有害生物防治112万亩,以县市为单位实施人工种草16万亩,加快草原生态恢复进程,进一步提高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治绿成效。
以生态底线为原则,做好利用管理工作。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立足林草资源禀赋,积极主动探索、创新工作做法,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彰显博州林草新担当、新作为。用足用活自治区委托地州20项林草权责事项,主动服务自治州重点基础设施和旅游设施项目,不断提升林草审批效率,2024年以来,依法办理草原征占用项目97宗,审核同意使用草原面积963.76公顷,凸显推进林草贡献率。
审核人:李元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