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具有防风固沙、涵养水源、改良土壤、丰富物种的多重生态服务功能,是博州生态文明建设的主战场之一,担负着大规模推进国土绿化的重要使命。近年来,博州不断强化草原管护,忠实履行草原保护职责,着力加强草原修复,追“新”逐“绿”,着力描绘新画卷,不断厚植博州高质量发展生态底色。
一是以推进草畜平衡为切入点,持续加强草原生态保护。依托国家草原奖补政策,实施草原禁牧805万亩、草畜平衡1134万亩,严格以草定畜,确保草原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加大草原执法力度,明确乡镇主体责任、林草部门监督责任,对划定的禁牧区域,发布禁牧令,明确禁牧范围、期限。国家草原奖补政策实施以来,博州草原生态资源明显改善,草原植被得以休养生息,政策实施的生态、社会、经济成效显著。
二是以实施草原生态修复项目为着力点,全面推进草原修复治理。按照“自然恢复为主,人工干预为辅”的原则,以治绿为重点,在深入调研、征求意见和专家指导论证的基础上,针对退化程度不同,分区确定项目实施区域和修复治理模式。通过严把草种关、强化技术关、抓好种植关和落实监管关等有效举措,实施草原生态修复治理。2024年实施草种繁育0.4万亩,草原有害生物防治112万亩,以县市为单位实施人工种草16万亩,加快草原生态恢复进程,进一步提高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治绿成效。
三是以草原资源保护为落脚点,不断提高草原利用监管能力。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立足林草资源禀赋,积极主动探索、创新工作做法,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彰显博州林草新担当、新作为。用足用活自治区委托地州20项林草权责事项,主动服务自治州重点基础设施和旅游设施项目,不断提升林草审批效率,今年以来,依法办理草原征占用项目100宗,审核同意使用草原面积988.05公顷,凸显林草贡献率。
审核人:李元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