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博州立足“生态立州”战略,统筹推进荒漠化综合治理,加快构建区域生态防护体系,防沙治沙取得明显成效。
完善政策措施,压实工作任务。博州党委、政府始终把防沙治沙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建立党委政府牵头抓总,林草部门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推进防沙治沙的工作机制。坚持把防沙治沙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博州林草保护发展“十四五”总体规划》《博州防沙治沙中长期规划(2021—2030年)》,明确提出防沙治沙3大重点区域、10项任务、5项保障措施,从防沙治沙机构建设、规划编制、资金保障、荒漠化与沙化监测、防沙治沙科研与科技推广、沙产业开发及全民动员等方面,统筹部署全州防沙治沙工作。
注重工程带动,落实重点任务。围绕绿洲外部沙化土地治理,依托“双重”规划、“三北”防护林、规模化防沙治沙等重点生态工程和重大项目,科学制定年度目标任务,选择荒山荒漠有林地、灌木林地和宜林地作为封育区地类,采取围栏半封或全封方式,通过3—5年封育期实现灌草植被自然恢复,提升项目实施区域天然灌草植被盖度,在精河县乌兰旦达盖沙漠、博乐市四台荒漠区、阿拉山口城市外围土地沙化程度较为严重区域人工造灌木林17.5万亩,促进沙化土地治理。坚持自然修复与人工治理相结合,累计实施草原生态修复96.87万亩,有效治理草原生态环境。
推进造林绿化,强化防护林建设。系统实施以农田防护林、乡村绿化美化、交通干道沿线、重要水源地和环城绿化带等建设为重点的国土绿化,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在博乐市万亩海棠生态园、精河县黑山头区域、温泉县博格达尔山、阿拉山口市城区外围完成造林绿化1.8万亩,有效发挥了防风固沙、改善人居环境小气候的作用,筑牢城市周边生态屏障。沿国道G219、G30等公路两侧,新建绿色长廊218公里,形成沿线与城镇、乡村绿化连线、连轴、连片绿化新格局。以出台《自治州农田防护林保护条例》为契机,编制农田防护林建设三年行动方案,规范地块落实、种植标准、灌溉用水等,全州农田防护林已达10万亩。完成286个村庄绿化美化项目,博州在全疆率先成为村庄绿化美化全覆盖地州。
坚持因地制宜,合理利用水资源。大力推进非常规水资源综合利用、统一配置,利用347.57万立方米再生水向全州人工生态环境补水;充分运用水库汛期防洪调度,实现8570.47万立方米洪水资源化利用。持续配套完善农田防护林灌溉设施建设,沿林带走向每50—100米预留一个灌溉出水桩,实施林田“错峰用水”。创新“定行开沟种植+滴灌系统”模式,精准高效灌溉林木,有效节约用水,提升林木灌溉效率和质量。落实博州林木灌溉水费减免政策,新栽防护林第一年免收定额内水费,林地9月30日之后的秋冬灌用水及4月30日之前的春灌减免水费。
增加资金来源,形成多元投入。加强特色沙产业发展,增强沙产业企业抵御外部风险能力和沙产业扶持政策,制定《自治州促进精河枸杞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紧紧抓住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机遇,积极协调各部门项目扶持资金,用于生态建设和发展林下经济。撬动社会资本进入防沙治沙,鼓励单位或个人以产业开发经营的方式从事沙化土地治理,治理沙化土地可以获得70年土地使用权限,政府在道路修建、用水、技术服务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在乌兰旦达盖沙漠发展沙地桑,形成治理面积2万亩,实施防沙治沙工程助力特色林果及沙产业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建设互为基础、相互促动。大力发掘沙区自然景观和历史文化资源,打造一些特色旅游景点,发展沙区特色观光旅游,增加三产收入,反哺生态建设,形成良性循环。
审核人:姚书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