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博州将全面践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生态修复、资源监管、种业发展、利用使用、调查监测、支撑保障等6个方面持续发力,砥砺前行,加强草原保护建设,推动草原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持续推进草原生态修复。计划完成草原生态修复年度任务60万亩,强化实施方案编制指导,做好上图入库。加强草原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管理,开展草原工程项目验收和实施成效评价。强化草原有害生物监测防治,同时紧盯中哈边境蝗虫监测防控工作,不断提高绿色防控水平,确保草原生态和农业安全。
强化草原资源保护监管。加强草原执法监管,开展草原变化图斑判读和核查处置工作,严厉打击各类破坏草原资源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禁牧和草畜平衡管理,新增禁牧区与草畜平衡区置换35万亩以上,累计置换面积达100万亩以上,统一规范转场时间秩序,为自治州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融合发展创造条件。
大力推动草原种业发展。广泛征集优质的草种资源和先进的种植技术,引进具有管理规范、具备一定规模和育种科研能力的草种企业,开展标准化乡土草种育、繁,促进自治州草种繁育事业发展;以博州列入自治区草种质资源普查试点地州为契机,配合自治区草原工作站在全疆率先完成草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全面摸清全州野生草种质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生长环境。
科学合理利用草原资源。切实推进林草法治建设,提升审批工作效率,围绕服务自治州两个区域经济一体化,找准林草工作的着力点和切入点,用足用活自治区委托地州20项林草权责事项,主动融入,积极作为,彰显林草贡献率。完成林草碳汇本底资源调查,科学评估2025—2030年林草资源碳汇固碳增汇潜力,积极稳妥推进林草碳汇开发和交易工作,实现生态价值收益最大化,助力自治州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全面推进草原调查监测。按照全国林草湿荒一体化调查监测统一部署,开展草原调查监测工作,掌握草原生态现状和生态变化过程。开展草原年度动态监测,开展返青期、盛草期、枯黄期监测,加强工程区域内外监测,编制年度草原动态监测报告。
不断提高支撑保障能力。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落实自治州党委、政府工作安排,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研和重点指导,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抓好草原行业安全生产,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开展草原普法宣传活动,加强草原政策宣传。
审核人:李元军